用户中心 | 手机版 | 繁体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旬阳市人民政府> 网站专题> 执行公开> 正文详情

赵湾镇丫头沟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点 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12-28 16:51 来源:审计局
字体调节: A+ A- 操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2月2日至2021年1月15日,对旬阳县赵湾镇丫头沟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进行了结算审计。根据《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涉及工程结算造价的审核由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并依法对其审核结果承担责任。旬阳县赵湾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赵湾镇丫头沟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点项目(本次审计项目包含在该安置点内),由旬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旬发改农经【2017】95号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立项概算3000万元,其中建房投资2250万元、基础设施投资750万元。资金来源为移民(脱贫)搬迁补助、大配套和群众自筹。资金来源为移民(脱贫)搬迁补助、大配套和群众自筹。施工图由康市四维市政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设计,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为容道路,亮化,管道,铺装,混凝土挡墙。最高限价由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旬财评结字〔2018〕67号文件审定的最高限价1735692.48元。该工程由旬阳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招投标代理业务,工程于2018年6月7日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旬阳县第二建筑公司,中标价1734342.65元,工期90天。该项目由陕西方宇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理。

(二)项目实施情况

依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于2018年6月15日开工,2019年3月5日验收为合格,主要完成了道路,亮化,管道,铺装,混凝土挡墙,绿化等项目。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部分变更增加,变更增加的主要内容为:

1、工程量签证增加项目:混凝土挡墙239.13立方米、透水砖332.18平方米、φ300波纹管58米、钢筋混凝土化粪池1座、浆砌块料16.44立方米、雨水砖砌检查井4座、砖砌雨水口2座、公厕给水1项、公厕设计石棉瓦屋面变更为现浇板屋面等项目,增加造价309558.66元。

2、工程量签证减少项目:5%水泥稳定碎石789.33平方米、混凝土道路166.83平方米、场地硬化677.44平方米、排水沟107米、阀门井9座、垃圾池1座、垫层(砂石)118.06立方米等项目,减少造价252181.04元。

3、绿化工程增加造价88303.36元。

4、水泥、砾石、砂子主材费用差价调整增加造价83124.43元。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旬阳县赵湾镇丫头沟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送审结算造价为2680276.46元,审定工程造价为1963148.06元,审减造价为717128.40元。核减(增)的主要原因如下:

三、审计核减(增)的主要原因

1、道路工程核减分部分项费30821.32元:

(1)砂砾石垫层核减工程量166.83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4426.00元;

(2)5%水泥稳定碎石核减综合单价7.33元/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11143.80元;

(3)水泥混凝土核减工程量166.83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12905.97元;

(4)压实土路肩核减工程量261.78米,核减分部分项费2345.55元;

2、管网工程减分部分项费36480.46元:

(1)阀门安装核减综合单价751.65元/个,核减分部分项费6121.79元;

(2)砖砌阀门核减工程量9座,核减分部分项费21058.11元;

(3)雨水井核减综合单价640.98元/座,核减分部分项费1771.56元;

(4)雨水检查井核减综合单价511.74元/座,核减分部分项费1535.22元;

(5)C20砼管沟浇筑核减综合单价112.36元/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2476.64元;

(6)化粪池减综合单价3517.14元/座,核减分部分项费3517.14元;

3、挡墙工程核减分部分项费271194.97元:

(1)C20混凝土挡墙核减工程量375.36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189496.93元;

(2)沥青麻筋沥青木板伸缩缝核减工程量122米,核减分部分项费4658.06元;

(3)泄水孔核减工程量99米,核减分部分项费2020.59元;

(4)挖沟槽土方核减工程量1948.49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13001.22元;

(5)垫层(砂石)核减工程量193.96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21744.74元;

(6)浆砌块料核减综合单价47.26元/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1506.13元;

(7)余方弃置核减工程量2968.40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38767.30元;

4、景观工程核减分部分项费29154.89元:

(1)细石混凝土楼地面(公厕)核减工程量11.56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475.35元;

(2)实木装饰门(公厕)核减工程量2樘,核减分部分项费886.58元;

(3)块料铺设减综合单价19.39元/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5678.96元;

(4)垃圾池核减工程量1座,核减分部分项费2852.72元;

(5)金属栏杆核减综合单价33.76元/米,核减分部分项费1495.57元;

(6)水泥混凝土减综合单价23.3元/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8994.47元;

(7)安砌侧(平、缘)石减综合单价17.4元/米,核减分部分项费2813.64元;

(8)公厕现浇板、钢筋、琉璃瓦屋面、墙面瓷砖、块料地面、散水、混凝土台阶材料单价未按合同价组价,核减分部分项费5957.60元;

5、绿化工程核减分部分项费16305.46元:

(1)桂花树核减综合单价208.65元/株,核减分部分项费6676.80元;

(2)七叶树减综合单价1050.98元/株,核减分部分项费1050.98元;

(3)小叶女贞减综合单价5元/株,核减分部分项费2500.00元;

(4)红叶石楠球减综合单价6.5元/株,核减分部分项费3250.00元;

(5)种植土减综合单价58.91元/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2827.68元;

以上五部分计取措施费、人工单价调整、规费及税金后,核减造价496017.57元。

6、其它原因核减

水泥、砾石、砂子主材费用差价调整核减造价221110.83元。


【责任编辑:徐冰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