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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家河镇金水湾移民新区安置点护坡(挡墙)工程结算审计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12-28 16:30 来源: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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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2月2日至2020年7月18日,对旬阳县段家河镇金水湾移民新区安置点护坡(挡墙)工程进行了结算审计。根据《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涉及工程结算造价的审核由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并依法对其审核结果承担责任。旬阳县段家河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旬阳县段家河镇金水湾移民新区安置点护坡(挡墙)工程由旬阳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旬搬迁办发〔2017〕21号文件批复立项,批准项目概算工程总投资332.00万元,资金来源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补助资金;批准建筑规模为:安置点右岸高边坡分为Ⅰ、Ⅱ、Ⅲ区及锚杆格构+挂网喷浆工程;Ⅰ区表面积9120.7平方米、Ⅱ区表面积2885.91平方米、Ⅲ区表面积200.75平方米,锚杆格构+挂网喷浆表面积401.63平方米。最高限价由陕西恒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制,旬阳县财政资金投资评审中心以旬财评结字(2018)160号文件审定最高限价为3320753.00元。该工程由旬阳县段家河人民政府委托陕西信德招标有限公司代理采购代理业务,工程于2018年12月18日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为陕西地矿汉中地质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3316810.00元,工期:150天。陕西安康长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

(二)项目实施情况

1、《施工合同》确定开工日期为2018年12月28日, 建设单位于2018年6月10日组织竣工验收为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实际完成工程内容为12608平方米高边坡锚杆挂网喷浆及锚杆格构防护工程。

3、该项目在施工中未发生重大变更。投资变化因素如下:

(1)危岩体开凿工程量增加6945立方米,增加造价约13.93万元。

(2)开凿废渣自150米高边坡人工翻转至第三档缓冲平台,增加人工挖转费用约25.78万元。

(3)从第三缓冲平台向下用挖机转运废渣至坡脚,增加机械挖转费用15.37万元。

(4)废渣装车外运1.5公里,增加外运费用23.21万元。

(5)坡顶村道维修及坡脚增设排水沟,增加造价3.18万元。

(6)危岩体持续期间发生抢险支出18.24万元,征地费4.35万元。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报审结算造价5438476.00元,审核结算造价4357295.80元,核减1081180.20元,核减率19.88%。

三、审计核减(增)的主要原因

(一)工程计量不实核减造价369558.00元。

1、报审坡面清方变更工程量中,没有扣除原招标清单工程量1000立方米,核减造价43720.00元;

2、人工挖转石渣按照《陕西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P488页计算松散系数1.53,逐次挖转数量占开挖量的比例为60%、70%、80%和90%;以此计算工程量为7945.6×1.53×75%=9117.58立方米,核减报审量4125.12立方米,核减造价274320.00元;

3、挖掘机挖转石渣工程量为7945.6×1.53=12156.77立方米,核减报审量2410.2立方米,核减造价31670.00元;

4、排水沟长度为110米,C15砼垫层和压顶未做,压顶实际做的是水泥砂浆粉刷;核减C15砼垫层12.5立方米、压顶6立方米、水泥砂浆粉刷为110×1.4=154平方米,核减146平方米;砌块沟壁工程量110*0.6*0.2=13.2m3,核减22.8m3;核减造价19488.00元。

5、钢管栏杆核减2米,核减造价360.00元;

(二)工程计价不合理核减552915.00元。

1、风镐开凿危岩体增加工程量单价的报审43.72元/立方米错误,应执行投标报价的20.06元/立方米;核减造价164333.00元。

2、人工翻转石渣四次报审66.5元/立方米错误,应执行清除表土2次和人工挖土方2次,清除表土参照2017定额消耗量,组合综合单价为28.27元/立方米;核减造价348565.00元。

3、挖机翻转石渣两次报审13.14元/立方米错误,应参照执行市政“1-90挖掘机挖渣不装车”子目,取消推土机费用,组合综合单价为12.64元/立方米,核减造价6078.00元。

4、石渣外运报审的33.02元/立方米错误,运输距离现场测量为1.5千米,应采用2立方米挖机装20t汽车运输并取消弃土场平整费用,组合综合单价为29.21元/立方米;核减造价30273.00元。

5、栏杆长度53米,做法是Φ11.4*0.4*1.2钢管灌砼16个立柱带25*25*20砼基础,Φ80钢管栏杆2根;按公路工程计价171.09元/米;核减造价472.00元。

6、旧路拆除报审“人工凿除”改为“风钻凿除”,单价由538.85元/立方米改为100.61元/立方米,核减造价2888.00元。

7、路基弃渣外运不计弃土场推平,路面砼应该套用“砼铺盖”子目,核减造价306.00元。

(三)其他因素应补计158707.20元。

1、临时工程费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总价承包,投标报价未填报,依据《工程量清单》约定视同包括在其他组加项目之中;核减造价151525.00元。

2、高边坡危岩体持续期间抢险支出,比照市场行情审核人工机械支出,其中零星用工工资180元/工日、挖机550元/台时;核减造价10221.20元。

3、报审结算书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不相符,应该以纸质版为准;应补计造价3039.00元。

四、审计发现其它问题

1、原设计方案对于150米高的危岩体清除工程量及施工方案考虑不到位,设计及招标只考虑了1000立方米危岩体凿除,没有考虑凿除的废渣如何从150米的高边坡运至坡脚并装车外运,从而导致投资增加,反映出设计方案不合理(或不完善);责令建设单位继续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组织设计方案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论证。

2、危岩体持续期间发生险情,为保证移民安置住房安全发生抢险支出18.24万元中,已经包括了工程税金15058.80元,提请注意结算方式变化,如无须开具工程结算发票,则应扣除此税金。


【责任编辑:徐冰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