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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河镇梨河村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点 (二期)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12-28 09:37 来源: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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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吕河镇梨河村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点(二期)工程进行了结算审计。根据《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涉及工程结算造价的审核由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并依法对其审核结果承担责任。旬阳县吕河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吕河镇梨河村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点项目由旬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旬发改农经〔2018〕4号文件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概算总投资1500万元,资金来源为移民(脱贫)搬迁补助、小配套项目和群众自筹。该项目施工图由西北有色勘查工程公司和陕西新陆设计有限公司共同设计,建设的主要内容安置房建筑面积8296.59平方米,护坡挡墙4742.88立方米,室外花岗岩台阶223.04平方米等。最高限价由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旬财评结字〔2018〕103号文件审定的最高限价14071059.69元。该工程由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投标代理业务,工程于2018年4月10日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陕西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13366500.00元,工期180天。陕西安康市长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理。

(二)项目实施情况

吕河镇梨河村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点(二期)工程于2018年5月1日开工,2019年6月1日竣工,工程验收为合格,主要完成了建筑面积3319.68平方米安置房、护坡挡墙、室外台阶、室外场地、污水管道、场地回填等工程。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部分变更,变更的主要内容为:

1.原招标4号楼及配电房建筑面积4359.07平方米未实施,减少造价5362693.48元。

2.合同内房建变更,净减少造价664462.02元:

(1)2A号楼原设计条形基础变更桩基-承台梁基础、原设计一梯两户六层变更增加一层增加建筑面积247.41平方米。

(2)2号楼原设计桩基-承台基础变更增加基础梁连梁、原设计一梯四户两单元变更为一梯三户两单元减少建筑面积减少799.67平方米。

(3)2号楼、2A号楼外墙外保温2881.62平方米、瓦屋面209.82平方米、金属百叶窗153.72平方米、抹灰面油漆973.36平方米未施工。

3.附属项目变更,净增加造价1357923.45元。

(1)合同内减少项目:管道安装431.68米、沥青木板伸缩缝2131.50平方米、反滤层1160.40立方米、场地机械土方开挖382.75立方米、夯实土方1000.04立方米、浆砌块料354.94立方米、垫层959.68立方米、花岗岩台阶223.04平方米。

(2)合同内增加项目:现浇混凝土挡墙墙身1283.17立方米、填方(素土)2855.78立方米、水泥混凝土面层1480.05平方米。

(3)合同外增加项目:填方(砂石料)12889.16立方米、水泥砂浆台阶面56.21平方米、天桥19.43米、砖砌花池237.20米、混凝土管道铺设163.00米、塑料排水管安装64.00米、检查井10座。

4.综合人工(装饰)工日、水泥、砂子调差增加造价253734.67元。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吕河镇梨河村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点(二期)工程送审结算造价为10411937.20元,审定结算造价为8951002.62元,审减造价为1460934.58元。

三、审计核减(增)的主要原因

(一)房建工程,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592407.49元。

1.钻探回填,核减工程量525.79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7172.63元;

2.基础大开挖,核减工程量1750.20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16170.72元;

3.挖基础土方,核减工程量185.90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3450.57元;

4.土(石)方回填,核减工程量1432.97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83884.47元;

5.土方外运,核减工程量418.50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4657.86元;

6.混凝土灌注桩,核减综合单价70.46元/米,核减分部分项费20746.78元;

7.砖基础,核减工程量79.37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30448.36元;

8.空心砖墙,核减工程量6.45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1502.14元;

9.砖地沟,核减工程量12.50米,核减分部分项费2526.38元;

10.垫层,核减工程量36.28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8058.91元;

11.桩承台、筏板、条形基础,核减工程量14.32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4459.66元;

12.构造柱、矩形柱,核增工程量2.90立方米,核增分部分项费1034.06元;

13.基础梁、圈梁、矩形梁,核增工程量37.56立方米,核增分部分项费14533.57元;

14.平板、斜板、挑檐板、栏板、飘窗板,核减工程量92.67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33079.41元;

15.直形楼梯,核减综合单价260.96元/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24152.63元;

16.混凝土散水,核减工程量109.37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5025.74元;

17.现浇混凝土钢筋,核减工程量2.63吨,核减分部分项费23069.28元;

18.防水,核减工程量1087.47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52086.35元;

19.外墙外保温,核减工程量2881.62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197758.06元;

20.水泥砂浆地面,核减综合单价18.25元/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3412.44元;

21.块料楼地面,核减工程量1225.87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11325.41元;

22.坡道、台阶,核减工程量9.84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855.16元;

23.水泥砂浆踢脚线,核增工程量18.99平方米,核增分部分项费685.95元;

24.楼梯栏杆,核增工程量44.42米,核增分部分项费7571.83元;

25.墙面一般抹灰,核减工程量352.53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8222.49元;

26.天棚抹灰,核增工程量1518.53平方米,核增分部分项费5423.26元;

27.入户门,核减工程量4樘,核减分部分项费7794.84元;

28.塑钢窗,核减综合单价45.99元/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32820.88元;

29.塑钢门,核减综合单价789.97元/樘,核减分部分项费22119.16元;

30.抹灰面油漆,核增工程量1365.93平方米,核增分部分项费34407.70元;

31.出屋面排烟、排气道,核增工程量58.45米,核增分部分项费2271.28元;

32.配电箱,核增工程量5.00台,核增分部分项费5556.03元;

33.电气配管,核减工程量2921.05米,核减分部分项费33296.94元;

34.电力电缆,核增工程量103.47米,综合单价核增187.14元/m2,核增分部分项费58176.96元;

35.电气配线,核减工程量3371.57米,核减分部分项费5689.34元;

36.灯具,核减工程量606.00套,核减分部分项费33686.76元;

37.卫生洁具,核减工程量92.00套,核减分部分项费5785.88元;

38.开关、插座,核减工程量312.00套,核减分部分项费8557.86元;

39.接地、避雷装置,核减工程量1项,核减分部分项费8098.81元;

40.给水管,核减工程量610.77米,核减分部分项费17284.51元;

41.排水管,核减工程量257.47米,核减分部分项费5150.99元;

42.阀门,核减工程量96套,核减分部分项费3741.59元。

(二)附属工程,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367450.95元。

1.反滤层,核减工程量961.26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98836.75元;

2.现浇混凝土挡墙,核减工程量401.02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131635.03元;

3.填方,核减工程量1022.72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53911.72元;

4.水泥混凝土面层,核减工程量641.65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49588.40元;

5.花岗岩台阶,核减工程量11.52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3806.78元;

6.水泥砂浆台阶面,核增综合单价30.64元/平方米,核增分部分项费2361.94元;

7.砖砌花池,核减综合单价85.45元/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2189.02元;

8.混凝土管道铺设,核减综合单价8.18元/米,核减分部分项费1333.34元;

9.塑料排水管安装,核减综合单价51.40元/米,核减分部分项费3289.60元;

10.砌筑渠道,核减工程量64.00米,核减分部分项费3854.73元;

11.石栏杆,核减综合单价550.00元/米,核减分部分项费21367.50元。

以上两部分计取措施费、人工单价调整、规费及税金后,核减造价1299133.13元。

(三)综合人工(装饰)工日、水泥、砂子调差费用,核减造价161801.45元。



【责任编辑:徐冰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