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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对旬阳水力发电厂“8•20”暴雨洪灾事故调查报告的公示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12-21 17:39 来源:旬阳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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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0日突降暴雨,旬阳水电站在组织施工人员紧急撤离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按“先行填报、调查认定、信息公开、统计核销”的原则,旬阳市应急管理局将信息录入了“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事故发生后,市政府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并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对该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通过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相关人员进行询问,查阅相关资料,综合分析,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非生产安全事故,并经旬阳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结案。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经严格审核,不予纳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旬阳市应急管理局对该事故统计提出核销建议,并于2021年12月7日起至2021年12月14日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意见,报安康市应急管理局同意,予以统计核销。现对该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1日-2022年12月22日。

在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任何异议的,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情况。

联系人:王凡     0915--7221091

附件:旬阳水力发电厂“8•20”暴雨洪灾事故调查报告


旬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21日 



【责任编辑:徐斯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