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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旬阳水电站“8.20”事故统计核销公示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12-07 17:52 来源:旬阳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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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0日突降暴雨,旬阳水电站在组织施工人员紧急撤离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移民工作站,城关镇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旬阳水电站“8.20”事故调查组,并聘请相关领域专家3位参加,对事故依法进行了调查。经事故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非生产安全事故,并经旬阳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经严格审核,不予纳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现对该事故统计提出核销建议。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从2021年12月7日起至2021年12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意见的,请来电、来信或到旬阳市应急管理局反映。如公示期内无异议、意见,我局报安康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完成备案后,予以统计核销。

联系人: 王 凡

电  话: 0915-7221091


旬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7日 



【责任编辑:徐斯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