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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2021年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面试(考核)公告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11-04 16:37 来源: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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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陕西省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招聘公告》和安康市人社局、安康市卫健委《关于做好2021年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后续工作的通知》(安卫函〔2021〕228号)及《旬阳市2021年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实施方案》(旬卫健发〔2021〕28号)精神,现将面试(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形式

(一)面试

对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大于招聘计划的,通过面试确定体检人选(名单见附件1)。

1、领取准考证。参加面试人员于2021年11月12日(8:00--12:00,14:00--18:00)在旬阳市卫生健康局8楼810房间(党家坝丽都行政办公区)领取。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

第一场次:2021年11月13日(星期六)8:00至12:30;

第二场次:2021年11月13日(星期六)14:00至17:00。

3、面试地点:旬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B栋教学楼。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提前1小时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面试考点,根据工作人员指导进入指定区域等候面试。第一场次7:50、第二场次13:50前未进入考场的,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

5、面试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面试人员所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并由参加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6、面试结束后,根据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依据得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录取到最后一名若遇成绩并列的,对成绩并列的人员进行加试,依照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请面试人员在面试结束后不要远离考点,保持手机畅通。

7、面试结束后,在旬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8、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须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

(2)请考生根据疫情防控隔离时间要求,合理安排到旬时间,注意交通安全,确保按时到场。

(3)请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面试须知》。

(二)考核

对于同一岗位报名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的,通过考核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见附件2)。

考核对象务必于2021年11月1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对象的专业素养、业务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对未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的取消考核资格。考核合格的,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共同负责,体检安排在三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对象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市卫健局、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社会信用和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考察对象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只递补一次。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四、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安康市卫健委、人社局审核后统一在安康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编制、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服务期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工作帮助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五、有关事项

(一)有关报名资格问题

对在报名及招聘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面试人员须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均为绿色,并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点。

2.参加面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在核实身份证件时需摘下口罩,其余时间全程佩戴口罩。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招聘的相关公告可登陆旬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xyx.gov.cn)查询。招聘的有关通知以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旬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5)7202938

旬阳市卫生健康局:    (0915)7203679



附件:

1.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分组

2.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3.面试须知


旬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旬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4日   



附件1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分组

第一场次:共26人。面试时间:2021年11月13日8:00至12:30


序号

姓名

性别

专业

报考岗位

招聘计划人数

资格复审合格人数

1

陈昌晶

护理学

旬阳县医院--护师

1

5

2

吕珂

护理学

旬阳县医院--护师

3

翟虓

护理学

旬阳县医院--护师

4

吉晨宇

护理学

旬阳县医院--护师

5

杨思琪

护理学

旬阳县医院--护师

6

曹紫宇

护理学

旬阳县中医院--护师

2

7

7

石全红

护理学

旬阳县中医院--护师

8

张蕊

护理学

旬阳县中医院--护师

9

李娟

护理学

旬阳县中医院--护师

10

胡孝媚

护理学

旬阳县中医院--护师

11

许名鹏程

护理学

旬阳县中医院--护师

12

吉云

护理学

旬阳县中医院--护师

13

刘莉

护理学

旬阳县妇幼保健院--护理

3

14

14

邓久燕

护理学

旬阳县妇幼保健院--护理

15

邹朵朵

护理学

旬阳县妇幼保健院--护理

16

张亚宁

护理学

旬阳县妇幼保健院--护理

17

尤岁月

护理学

旬阳县妇幼保健院--护理

18

王天芝

护理学

旬阳县妇幼保健院--护理

19

冯中芹

护理学

旬阳县妇幼保健院--护理

20

何邦莹

护理学

旬阳县妇幼保健院--护理

21

舒唐洁

护理学

旬阳县妇幼保健院--护理

22

华开芳

护理学

旬阳县妇幼保健院--护理

23

吴芬

护理学

旬阳县妇幼保健院--护理

24

朱诗环

护理学

旬阳县妇幼保健院--护理

25

张娅

护理学

旬阳县妇幼保健院--护理

26

袁思密

护理学

旬阳县妇幼保健院--护理


第二场次:共17人。面试时间:2021年11月13日14:00至17:00


序号

姓名

性别

专业

报考岗位

招聘计划人数

资格复审合格人数

27

陈甜甜

药学

旬阳县医院--药师

3

6

28

王雨

药学

旬阳县医院--药师

29

谢锦

药学

旬阳县医院--药师

30

柯西军

药学

旬阳县医院--药师

31

康井苗

药学

旬阳县医院--药师

32

王鑫鑫

药学

旬阳县医院--药师

33

张煜

药学

旬阳县妇幼保健院--药师

1

2

34

张学慧

药学

旬阳县妇幼保健院--药师

35

余伊露

中药学

旬阳县中医院--中药师

1

3

36

万祖海

中药学

旬阳县中医院--中药师

37

武烨

中药学

旬阳县中医院--中药师

38

李安明

中西医临床医学

旬阳县医院--中医医师1

1

2

39

陈登琴

中西医临床医学

旬阳县医院--中医医师1

40

张心茹

针灸推拿学

旬阳县医院--中医医师2

1

2

41

陈子镇

针灸推拿学

旬阳县医院--中医医师2

42

丁佳楠

针灸推拿学

旬阳县中医院--中医医师3

1

2

43

张雨莎

针灸推拿学

旬阳县中医院--中医医师3



    附件2:

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附件3

面试须知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二、考生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按要求统一封存。对面试封闭区域内使用通讯工具的考生,按考试违纪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生按预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四、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前自觉在候考室候考,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面试时由引导员按抽签顺序号引入考场。

    五、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沉着冷静,自觉配合主考官进行面试。没有听清试题时,可以向主考官询问。

    六、考生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籍贯、就读院校、经历等状况。

    七、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等候公布成绩。听取面试成绩后,考生应签字确认。

    八、面试人员在面试结束后不要远离考点,保持手机畅通。

    九、考生应自觉保守试题秘密。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大声喧哗、谈论考试内容;不得向他人传递面试信息或扩散面试试题内容。

    十、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对违反面试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组织作弊、冒名顶替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