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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
关于适当放开草坪社区街道村民自建房楼层高度限制的建议

题 目: 关于适当放开草坪社区街道村民自建房楼层高度限制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1-06-02 类 别: C
所属代表团: 吕河代表团 领协代表: 曹勇

草坪社区近几年来,因西康铁路、国道公路过境及烟厂扩建改造的几轮征地之后,村民基本上无可耕土地。原草坪社区居民临街自建房的层高批复为三层半,村民只能满足自住,随着旬阳县改市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城市功能性外移,临街商铺有现实租赁需求,为此我建议:在不违反国家城建刚性政策情况下,适当放宽原自建房三层半的限制,解决草坪社区群众因土地减少后的民生发展问题。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朱代富 签发日期: 2021-10-26

你提出的关于“适当放开草坪社区街道村民自建房楼层高度限制”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群众建房问题的高度关注和支持,收悉你的建议后,镇领导高度重视,派员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住建局相关领导表示:群众建房层数与面积等相关政策,县上有明确要求,即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旬政办发〔2016〕211号)集体土地性质的建筑控制在三层以下(含三层),待文件过期后,上报待批。

再次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长期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