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不动产登记局
公 告
旬不动产告[2021]603号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宗地四界以权籍调查表为准。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2021年5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桐木镇 石板沟村 不动产权利登记名单:
一组:何先红 李俊
二组:刘后兵
三组:刘克林 袁先梅 王艳
四组:闫春金
特此公告
旬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5月14日
【责任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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