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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
关于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野猪泛滥的建议

题 目: 关于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野猪泛滥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1-05-26 类 别: A
所属代表团: 小河代表团 领协代表: 周武仁

近年来,国家将野猪列为二级保护动物后,因此,野猪得到了法律保护,使野猪繁殖迅速猛増,涉及全县乃至全国各地相继出现成群结队的野猪出现在城市街道、乡村集镇、学校、幼儿园等公共场所,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更让广大农民头疼的是:大面积耕种的土豆、红苕、玉米、黄豆等粮食作物被野猪侵食一空,有种无收,农民深恶痛绝、打又不敢打没有办法,农民纷纷找到当地政府,也没有一个好的办法来解决。

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不遭受损失和伤害,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由公安机关全面布控,集中处置,必要时击毙。

二、政府委托人民武装部组织民兵专业队值守处置。

三、广泛宣传、发动群众采取必要的防范和处置措施。    

只有采取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才能保证将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和生命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向小敏 签发日期: 2021-08-19

您提出的关于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野猪泛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由于农村偏远山区移民搬迁,中高山人为活动稀少,森林植被迅速恢复,加之预防新冠肺炎的影响,国家严格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从2019年以来,按照中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县采取严厉的禁捕、禁猎、禁食野生动物政策,加之野猪无天敌,繁殖能力极强,故我县野猪数量剧增,与民“抢粮”现象愈演愈烈。我们几乎每天都会收到野猪伤农电话举报。我局也采取了诸如驱赶法、恐吓法、购买保险等很多办法,但收效甚微。
       一、关于“由公安机关全面布控,集中处置,必要时击毙”的建议。我局及时向县公安局反馈了您的建议,因我县面积较大,全县各镇各村都出现了野猪损毁农作物的现象,而我县公安机关近年承担的维护社会稳定,防止金融诈骗等任务较重,而野猪的防控非一朝一夕、一地一处就能见效,公安机关只能在接到野猪伤人的举报后及时出警,予以处置,尚不能在全县进行全面布控,集中处置,恳请理解。
        二、关于“政府委托人民武装部组织机干民兵专业队值守处置”的建议。我局及时向县人民武装部反馈了您的建议,因猎杀野猪必须持有枪支、弹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有关规定,配备、持有、保管枪支、弹药均有非常严苛的规定。按照持枪证的申办条件,我县猎捕野生动物尚不符合持枪规定。近日,我局已经联系石泉县猎捕经验丰富的,用猎犬捕猎野猪的专业队伍,上周已到我县金寨镇猎捕野猪。后期,我们将邀请狩猎队巡回各镇重点区域猎捕野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关于“广泛宣传、发动群众采取必要的防范和处置措施”的建议。我局近几年持续开展了以防范野猪伤农,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告知全县广大群众见了野猪不要惊慌失措,不要故意侵犯,不可孤身一人徒手与野猪搏斗,及时报警等防范处置措施。今后,我局将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尽最大可能降低野猪的危害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我县野猪伤农问题的深度思考和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敬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林业建设工作,监督指导我们推进林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