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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
关于建设驾校培训机构专门考试路线的建议

题 目: 关于建设驾校培训机构专门考试路线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1-05-26 类 别: A
所属代表团: 甘溪代表团 领协代表: 王孔均

目前驾校路考设在旬小二级路草坪至白柳段,极易造成交通拥堵,建议取消这段路线的教练车考试,建设一个专门的路线考试场所。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汪乾博 签发日期: 2021-08-03

非常感谢您对旬阳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热诚关注,您在旬阳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驾校培训机构专门考试路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为了确保建议中所指出的问题及时得到有效办理,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汪乾博为组长,县交警大队教导员张克里为责任组长的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改进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办理情况及结果

旬阳县长江小型汽车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考场经省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公安部备案以来,参考学员一直在211国道白柳至烟厂大道段考试、训练,的确存在安全隐患,也是我们公安交管部门非常担心的。我队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权限,及时将您的建议转达业主单位,责成写出书面答复。同时要求考场履行主体责任,在未建成专门的考试训练场所之前,要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防各类交通事故发生。一是责成考场积极向交通部门协调,及时在考试(训练)路段设置醒目的提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安全;二是切实加强考试、训练期间的安全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三是加强教练员、安全员的培训教育,确保带好学员,不出安全事故。

考场的建设、审批、验收、备案是省、市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权限,考试、训练能否使用该路段,由主管公路的交通部门审核批准。我们虽然主导不了考场的建设、道路的使用,但我们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已将您的建议内容函告县交通局,请他们根据公路使用权审批的相关规定,及时研究更换或新建训练场地事宜。

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交警大队的工作,继续为旬阳交管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