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次性创业等补贴的公示
一、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90号)及安康市人社局、安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19]5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鲁宗柱等10人申报了2021年一次性创业补贴资料,徐斯峰等498人申报了2020年转移就业交通补贴及一次性求职补贴资料,经审核,拟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0.00元,转移就业交通补贴及一次性求职补贴201539.00元,共计251539.00元。
二、根据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强化稳就业举措明确有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安人社发〔2020〕29号)和旬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旬阳县财政局《关于强化稳就业举措明确有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旬人社发〔2020〕126号)文件规定,返乡创业人员刘学丹于2020年8月21日创办旬阳县城镇青春驿馆餐饮店,申报场地租赁费补贴16800元。依据“返乡农民工在本县区初创的创业实体,按其场地租赁费、水电费的50%给予补贴,年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政策,经审核,拟给予刘学丹补贴创业人员房租费补贴8400元。
三、根据旬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旬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旬阳县工业企业结构调整稳定就业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旬财发〔2020〕16号)文件规定,安康睿峰玩具礼品有限公司申报受疫情影响企业新招用劳动力岗位补贴11人,经审核,最终拟认定符合2020年受疫情影响企业新招用劳动力11人,拟补贴22000元。
现将上述个人和企业拟享受相关就业政策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县人社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日—2021年5月10日
受理电话:7202004
附件:1.旬阳县2021年第二期拟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名单
2.旬阳县拟享受转移就业交通补贴及一次性求职补贴人员名单
旬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30日
旬阳县2021年第二期拟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xlsx
旬阳县拟享受转移就业交通补贴及一次性求职补贴人员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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