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不动产登记局
公 告
旬不动产告[2021]59号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宗地四界以权籍调查表为准。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2021年3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桐木镇 石板沟村 不动产权利登记名单:
一组:穆呈坤 何先红 李俊
二组:刘后兵 程仕勇
三组:王艳 刘克林
四组:闫春金
五组:袁先梅
特此公告
旬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3月11日
【责任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 上一篇: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2021)58号[ 03-26 ]
- 下一篇: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2021)98号[ 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