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邱德科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名称: | 旬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邱德科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2021-0000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03月19日 | 文号: | 旬政字〔2021〕20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3-23 09:55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县委组织部(旬组干字〔2021〕9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邱德科同志任旬阳县司法局棕溪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马兴江同志任旬阳县司法局红军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向晓燕同志任旬阳县财政局棕溪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吴凡明同志任旬阳县财政局关口财政所所长;
陈 鹏同志任旬阳县财政局双河财政所所长;
杨品东同志任旬阳县财政局仁河口财政所所长;
尹和全同志任旬阳县财政局赵湾财政所所长;
梁宝提同志任旬阳县财政局白柳财政所所长;
唐振安同志任旬阳县财政局神河财政所所长;
夏全勇同志任旬阳县财政局铜钱关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 康同志任旬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峰涛同志任旬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蜀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曹飞松同志任旬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小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广军同志任旬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甘溪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曹 丽同志任旬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白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 琼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旬阳县出入境管理大队)队长职务;
华 溪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刘普力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县公安局蜀河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张 伟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王怀桂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旬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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