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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邱德科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名称: 旬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邱德科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引号: /2021-0000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19日 文号: 旬政字〔2021〕20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3-23 09:55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县委组织部(旬组干字〔2021〕9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邱德科同志任旬阳县司法局棕溪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马兴江同志任旬阳县司法局红军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向晓燕同志任旬阳县财政局棕溪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吴凡明同志任旬阳县财政局关口财政所所长;

陈  鹏同志任旬阳县财政局双河财政所所长;

杨品东同志任旬阳县财政局仁河口财政所所长;

尹和全同志任旬阳县财政局赵湾财政所所长;

梁宝提同志任旬阳县财政局白柳财政所所长;

唐振安同志任旬阳县财政局神河财政所所长;

夏全勇同志任旬阳县财政局铜钱关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  康同志任旬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峰涛同志任旬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蜀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曹飞松同志任旬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小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广军同志任旬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甘溪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曹  丽同志任旬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白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  琼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旬阳县出入境管理大队)队长职务;

华  溪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刘普力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县公安局蜀河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张  伟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王怀桂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旬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