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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林业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01-29 09:55 来源: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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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林业局工作实际,现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要求,以满足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以建设“生态林业、民生林业”为中心,认真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服务、管理不断升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大扶贫”、“大生态”、“大数据”、“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法治政府建设等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对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公开,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全面、准确、及时的进行公开。主动公开机构职能、办事流程、权责清单、重大项目、惠民资金、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及时公开国家、省、市出台的林业方面的政策法规,并进行政策解读。主动公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主动公开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依法按照有关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并持续发布动态信息,满足广大市民的知情权。本年度,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3(政务服务网公示公告5条、 扶贫资金公开17条、财务决算公开1)

()依申请公开。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林业局工作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完善了议事规则、公开审核、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明确了相关股室、单位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职责,基本形成了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及时、全面公开和回复申请人,确保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有序开展。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方式,充分尊重群众知情权,进一步增强单位工作的透明度。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修订和建立《林业局议事规则》《林业局公开管理制度》《旬阳县林业局信息公开保密制度》17项制度,规范主动公开内容和程序,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主要体现在:一是简化办理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做好责任到人,在单位入口处设置职责分工公示牌,方便群众办事,并抽调专人在行政审批局办理林业行政许可事项。二是严格公开透明。制定审查程序,深化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高效。凡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各股室运行时明确信息属性;对需进行保密的政务信息,做到严格自查和审定,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三是及时反馈答复。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公开办事流程、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接收群众监督。按时、积极、热情回复“12345”服务热线转办的群众反馈涉林事项,回复满意率100%。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服务,不断提升满意度。 

()平台建设。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要求,我局未开设部门网站,未开设政务新媒体。

()监督保障。一是专项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责任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落实1名专人负责管理,全局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二是开展目标责任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林业局重要议事日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工作之中,细化考核指标,量化评分标准,确保结果公正。三是强化教育培训。局中心学习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学习的重要内容,真认真徐机关全体干部学习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等相关政务信息公开法规政策文件。四是及时跟踪问效。对于已公开的事项要确保进行评估,对于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收集梳理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5

17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新建单位)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27

2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2

23.85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在2020年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人员业务知识不精。对该项工作研究较少,相关的政策文件掌握不够深入。二是信息公开宣传较少。公开的方式和平台有待进一步拓展和提升。

下一步,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落实。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将林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林业改革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快速、高效、便民。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塑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以“公众点”为中心,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统筹协调、突出重点,通过开设回应关切专栏等形式,加强与群众之间的信息互动,提升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