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旬不动产登字(2020)1294号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2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旬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旬阳县党家坝政府集中办公区5号楼旬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宗地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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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
共有/共用宗地面积 |
分摊土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分摊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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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金寨镇人民政府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旬阳县金寨镇寨河社区一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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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3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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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88.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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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
宗地 四至 |
北:以测绘界址点为界;邻寨河社区一组集体社区; 东:以测绘界址点为界,邻敬老院; 南:以测绘界址点为界,邻小河河提; 西:以测绘界址点为界,邻寨河社区一组集体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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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归属 |
北:以自房墙外皮为界; 东:以自房墙外皮为界; 南:以自房墙外皮为界; 西:以自房墙外皮为界; |
旬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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