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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赵湾镇红岩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点交钥匙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01-19 17:05 来源: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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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4月23至2019年12月26日,对旬阳县赵湾镇红岩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点交钥匙工程进行了结算审计。根据《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涉及工程结算造价的审核由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并依法对其审核结果承担责任。旬阳县赵湾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该结果审计组已汇报县审计局业务会议通过,现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赵湾镇红岩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点项目(本次审计项目包含在该安置点内)由旬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旬发改农经〔2017〕97号文件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概算总投资3600.00万元(其中:房建投资2600.00万元、基础设施投资10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移民(脱贫)搬迁补助、大配套及群众自筹。施工图由旬阳县建筑设计室设计。最高限价由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旬审建〔2017〕114号文件审定的最高限价为2793737.07元。该工程由旬阳县赵湾镇人民政府委托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投标代理业务,工程于2017年9月7日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为榆林市源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2652000.00元,工期210天。陕西方宇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施工过程全程监理。

(二)项目实施情况

依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于2017年9月25日开工,2018年8月20日验收为合格。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部分变更,变更的主要内容为:

1.合同外设计变更签证增加项目造价40421.25元。

(1)条形基础变更为机械大开挖;

(2)外墙面30厚EPS板变更为30厚玻化微珠保温砂浆;

(3)原设计19-21轴阳台外挑0.5m增加建筑面积4.5平方米。

2.合同外结算漏报项目(交钥匙住户厨卫块料地面、墙面;客卧水泥砂浆地面、乳胶漆墙面)补报增加造价159248.54元。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旬阳县赵湾镇红岩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点交钥匙工程送审造价2851669.79元,审定工程造价2358755.15元,审减造价492914.64元。

三、审计核(增)减主要项目及原因说明

(一)工程计量不实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256706.06元。

1.屋面上人孔核减工程量1个,核减分部分项费542.12元;

2.散水核减工程量155.54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6817.32元;

3.实木装饰门(900*2100)核减工程量33樘,核减分部分项费25162.17元;

4.实木装饰门(800*2100)核减工程量40樘,核减分部分项费27239.60元;

5.金属平开门核减工程量4樘,核减分部分项费2806.14元;

6.防盗门核减工程量2樘,核减分部分项费1890.50元;

7.弱电系统预留至多媒体箱核减配线,核减分部分项费10912.05元;

8.电力电缆核减工程量28.81米,核减分部分项费12189.80元;

9.配电箱核减工程量16套,核减分部分项费3997.48元;

10.户内灯具除楼梯间外均为软线吊灯(节能型),核减分部分项费5868.72元;

11.经会商说明交钥匙工住户内洗脸盆、大便器、水龙头已施工到位、非交钥匙住户未安装,核减分部分项费28551.38元;

12.保温隔热墙核减工程量1676.01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130728.78元。

(二)工程计价不合理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139454.16元。

1.水泥砂浆楼地面、块料地面核减综合单价18.23元/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5078.23元;

2.块料墙面核减综合单价91.74元/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8455.08元;

3.天棚抹灰核减综合单价6.57元/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10296.04元;

4.塑钢窗(1500*1800)实际为不锈钢防护网核减综合单价417.09元/樘,核减分部分项费4170.90元;

5.塑钢窗(中空玻璃)实际为铝合金单层玻璃核减综合单价60.26元/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18614.73元;

6.刷喷涂料(外墙真石漆)核减综合单价41.29元/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62183.15元;

7.刷喷涂料(乳胶漆面层)核减综合单价3.73元/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11738.43元;

8.挖基础土方(带形基础)变更为基础大开挖土方未认可,核减分部分项费14996.45元;

9.设计变更增加面积核减综合单价411.53元/平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2880.71元;

10.独立基础核减综合单价22.24元/立方米,核减分部分项费889.60元;

11.灭火器核减综合单价12.57元/套,核减分部分项费150.84元。

以上两部分计取措施费、人工单价调整、规费及税金后,核减造价492914.64元。




【责任编辑:徐斯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