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旬不动产登字(2020)473号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 6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旬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旬阳县党家坝政府集中办公区5号楼旬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宗地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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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
共有/共用宗地面积 |
分摊土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分摊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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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镇人民政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及房屋所有权 |
石门镇谌家院 社区二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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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6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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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
宗地 四至 |
北:东北以石门镇新人民政府墙皮外人行道边线为界,邻道路; 西北以小区内一号楼和二号楼滴水为界,邻道路。 东:以10号楼基座石坎为界,邻田地; 南:以河堤路内人行道边线为界,邻道路; 西:以水泥护栏为界,邻田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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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归属 |
北:以自房墙外皮为界; 东:以自房墙外皮为界; 南:以自房墙外皮为界; 西:以自房墙外皮为界。 |
旬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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