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障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名称: |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障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gzbmxzfbgs/2020-0029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年11月13日 | 文号: | 旬政办函〔2020〕148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11-17 11:22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通信基础设施整体水平,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支持5G网络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通信设施规划。要统筹5G基站、局房、管网等需求,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编制5G站址规划,将5G基站站址规划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将5G网络建设用地需求纳入年度计划,简化用地审批流程,合理安排用地,加快产权登记办理。铁塔运营企业负责统筹建设全县5G网络基础设施,各电信基础企业及相关企业参与5G网络建设,应当依法依规提前履行共建共享程序,并报经主管部门同意(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经贸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旬阳高新区、各基础电信企业及铁塔安康分公司旬阳办事处)
二、推进公共资源共享。严格执行《陕西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办法》和陕西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将5G基站、机房和相关配套建设纳入建筑物建设规范,实行同步设计、施工和验收。加大公共区域开放力度,免费开放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工业园区、旅游景点、绿化区、城市道路、公路、桥梁隧道、客运站、公交站台等所属建筑物,以及路灯杆、道路指示牌等公共设施场所空间,支持光纤、基站、室内分布系统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禁止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统筹智慧杆塔建设,加快整合铁塔、路灯杆、电力杆、交通信号杆、视频监控杆等各类杆塔资源,推动多功能杆塔资源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教体科技局、经贸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文旅广电局、卫健局、林业局、旬阳高新区、国网旬阳县供电分公司、各镇政府)
三、加强建设供电保障。加大对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供电保障力度,建立完善用电报装、基站电力抢修等保障机制,支持通信基站开展直供电改造,不断提高通信基础设施直供电比例,加大5G电力配置改造支持力度,缩短通信基础设施用电开户和引入审批时限。(责任单位:国网旬阳供电分公司、铁塔安康分公司旬阳办事处)
四、优化通信建设环境。依法查处针对基础电信企业及铁塔运营企业在资源占用、施工管理、设备维护、用电保障等方面的乱收费行为,减轻基础电信企业及铁塔运营企业费用支出。各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协调解决行政区域内阻挠施工等危害通信基础设施安全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盗窃通信基础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通信基础设施安全。加大5G网络电磁辐射等常识科普力度,营造全民共建共享氛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公安局、各镇政府)
五、建立健全推进机制。成立旬阳县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宣传部(网信办)、经贸局、发改局、教体科技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旬阳分局、住建局、交通局、文旅广电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及国网旬阳供电分公司、各基础电信企业及铁塔安康分公司旬阳办事处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县5G网络建设,定期研究解决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结合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共同推进5G网络建设。(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旬阳高新区、各镇政府)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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