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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行政许可事项现场联合踏勘管理办法(试行)》等三项制度政策解读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08-13 17:25 来源: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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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确保改革后涉及技术评审、现场踏勘等许可事项有序开展,行政审批和监管无缝衔接、信息互通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全面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18〕9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市县两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通知》(陕政办函〔2019〕160号)

等文件精神,制定了《旬阳县行政许可事项现场联合踏勘管理办法(试行)》、《旬阳县行政许可事项技术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旬阳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审管分离和信息双向推送管理办法(试行)》等审管协作制度。

二、主要内容

《旬阳县行政许可事项现场联合踏勘管理办法(试行)》包括总则、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纪律、附则等共5章12条,主要内容是通过规范联合踏勘组织形式、程序、时限和界定踏勘责任,共同做好现场联合踏勘工作,解决改革后部分审批事项专业性强、技术力量不足等困难;《旬阳县行政许可事项技术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包括总则、人员管理、技术评审、工作纪律、附则等共5章24条,主要内容是改革后对技术性强的、技术标准较复杂的、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出具评审建议的审批事项,由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建立专家组织评审,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廉洁、高效开展;《旬阳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审管分离和信息双向推送管理办法(试行)》包括总则、职责分工、信息推送方式、工作纪律、附则等共5章11条,主要内容是明确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履行审批职责,各职能部门履行《审批标准》制定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确保行政审批和监管信息互通共享,实现审管相对分离、无缝衔接、信息互通共享。

三、施行期限

以上三个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二年。



  原文链接:http://www.xyx.gov.cn/Content-2150419.html
【责任编辑:徐斯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