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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公告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07-30 17:33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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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根据中省市县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部署及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旬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的通知》(旬政办函〔2020〕70号)文件精神,决定启用“旬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旬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同时废止已划转部门的审批专用章,涉关部门原有审批专用章于7月31日前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统一上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封存。

二、首批已划转至行政审批服务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在办理过程中需向申请人发出各种通知书、决定书和颁发各种证、照、件等书面凭证时,一律使用“旬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专用章”。

三、暂未划转仍由各主管部门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推行行政审批、政务服务集中进驻“一站式”服务要求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所有审批结果在原部门盖章的基础上必须加盖“旬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专用章”方为有效,未加盖的不具备相应法律效力。

四、旬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地址:党家坝滨河东路333号,咨询电话:0915-8201516。

特此公告。

旬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7月30日 



【责任编辑:徐斯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