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中心 | 手机版 | 繁体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旬阳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人事信息>>正文详情

旬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根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名称: 旬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根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引号: /2020-0000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26日 文号: 旬政字〔2020〕71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8-26 17:36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县委组织部(旬组干字〔2020〕108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李根新同志任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旬阳县政府机关后勤服务所所长职务;

蔡建平同志任旬阳县政府机关后勤服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曹永菊同志任旬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旬阳县重点项目筹备统建中心副主任职务;

高  鹏同志任旬阳县司法局麻坪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储召军同志任旬阳县司法局石门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宋  飞同志任旬阳县财政局甘溪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旬阳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