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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旬阳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尽快恢复矿产企业生产的提案

所属会议: 政协旬阳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20-07-31 提案来源: 原创
是否调研: 提案类别: 经济
提 案 者: 张先文 建议承办单位: 县经贸局

旬阳县采矿业曾作为旬阳经济发展的五大支柱产业,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县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得到了长足发展,从初期的粗放经营逐步发展到现在的标准化、规范化生产,为旬阳的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入做出了较大贡献。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我县矿产业目前也遇到了较大的困难,全县百分之八十以上采矿企业生产规模按原核准都是年产3万吨,且2019年12月31日全部到期无法延续,现面临全部停工停产。按照国家政策要求需进行整改提等升级,但是企业按照要求进行提等升级后仍然得不到有关部门(主要是环保)的核准,致使企业无法按时复工复产。

建议:由县国土局、发改局、环保局牵头负责,根据县情,结合实际,研究切实可行的准入办法,加快符合开工条件的矿产企业复工复产。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旬阳县经贸局 签发日期: 2020-07-31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恢复矿产企业生产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县矿山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7月底,我县共有矿权112宗,其中:探矿权41宗、采矿权71宗。生产矿山18家,重金属及伴生矿共有69个,非金属及砂石粘土矿37个。按照2018年产业结构没有调整以前,产3万吨开采规模大部分矿山企业环保手续齐全,环保治理设施相对完善。

二、升级后环保手续核准情况

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不断优化调整,以及国土部门对矿产资源企业的规范化管理要求,2018年以后,部分矿产企业面临改造升级,产能扩大,由原来的年开采3万吨政策调整扩大到年产5万吨。按照《环评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凡生产规模扩大,生产工艺发生变化均应重新编制环评报告文件,并报送具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审批备案,而我县地处秦岭与巴山交汇处,大部分乡镇在秦岭区域,部分矿产企业,特别是重金属(铅锌)企业,因地处秦岭范围,部分企业已编制新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时,因受秦岭保护方案等相关红线修订暂未发布等影响,目前省生态环境厅对此类项目暂不受理秦岭区域矿产开发项目环评文件,给部分企业后续经营带来一定影响,但目前在复产复工大的环境形势要求下,暂未产生实质影响,企业还是按照过去发改、国土和相关职能部门批复的矿权范围、生产规模和工艺进行生产。

三、我局下步帮扶措施

针对提案提出的“企业提等升级后环保核准”问题,我局会同县生态环境保护分局积极研究推进方案,县生态环境保护分局迅速研究了应对解决方案,并落实专人负责跟踪衔接,同时加大与省市生态环境审批科室的衔接,争取我县秦岭区域矿产企业升级后环评手续及时完善办理到位,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守法经营,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