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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旬阳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整治城区机动车辆占用人行道的建议

所属会议: 政协旬阳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20-07-31 提案来源: 原创
是否调研: 提案类别: 民生
提 案 者: 吴家顶 建议承办单位: 县住建局

 县城城区存在机动车占用人行道、盲道等现象多,严重影响了居民出行安全。对此,建议:一要划定严管区域,应以上渡口加油站→党家坝加油站→阳鱼岛红绿灯为区域,重点是:祝尔慷大道,商贸街至丽都内侧主干道,丽都河堤路,102省道城区过境线。二要严管重罚,确保城区居民出行安全。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旬阳县住建局 签发日期: 2020-07-31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城区机动车辆占用人行道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乱象的管理是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点之一,机动车的乱停放关系百姓方便出行,关系市容整洁有序,也是我县文明县城创建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执法大队配合交警部门开展人行道停放车辆整治专项行动18次,共教育劝导546人次。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之规定交警部门属于主管部门,依据《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25条之规定,我局城市管理部门只能配合劝导无执法权。但是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与交警部门的配合力度,严厉打击长期随意占用人行道乱停放的机动车、僵尸车及停死车、死停车的现象,确保人行道畅通。同时,我局将利用网络媒体、电视台广泛宣传,提醒广大市民自觉规范停放行为,提高市民自觉规范停车意识。

目前,县城区摩托车、电动车和非机动车辆数量大,车辆机动性和灵活性强,随意停放随处可见,面对日益增加的车辆,受我县地理条件限制,管理难度大。城市管理部门目前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已批准,乱停放车辆管理不在我局城市管理执法范围,车辆乱停乱放属于交警部门的管理主责工作。但是,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长效机制,也恳请各委员向上级争取数字化城管在旬阳早日实现。

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