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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旬阳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做好婚姻感情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建议

所属会议: 政协旬阳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20-07-28 提案来源: 原创
是否调研: 提案类别: 民生
提 案 者: 吕河联络组 建议承办单位: 县司法局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外出打工人员增多,传统的婚姻观念受到冲击,家庭婚姻感情类纠纷逐渐增多,而这一类矛盾纠纷如果不做好化解工作,很容易引发“民转刑”案件,甚至引发伤人事件,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环境稳定大局,使广大群众的安全感降低。

以吕河镇为例:2019年旬阳县公安局吕河派出所共接警情330起,其中家庭婚姻情感类警情57起,占总接警量的17.3%在这。57起警情中,家庭暴力16起,家庭内部矛盾16起,离婚纠纷7起,婚外恋纠纷6起,其他类型12起。

导致婚姻感情矛盾纠纷形成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

一是精神空虚导致出轨行为的发生。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大量的男劳动力外出务工,只留妇女在家照顾孩子上学。导致夫妻之间聚少离多,夫妻交流变少,而引起出轨行为。二是道德缺失导致矛盾层出。伴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非法同居、未婚先孕、试婚、婚外情等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已屡见不鲜,导致矛盾频发。三是通讯科技的发展导致内心不稳定。随着科技的发展,短信、微信、QQ等通讯手段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让许多人沉迷虚拟的网络,容易诱发出轨等现象。四是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因离婚而诱发的财产分割不均、孩子抚养权归属等问题成为离异夫妻矛盾的焦点,从而引发各类矛盾。五是因家庭暴力形成的纠纷。一些大男子主义、重男轻女等思想导致殴打、虐待妻子等行为发生,加上家庭成员有赌博、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就可能成为家庭暴力的“导火索”,极易产生家庭矛盾和纠纷激化。六是矛盾排查难度大。“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导致这部分矛盾大多内部消化,但矛盾发生后,纠纷当事人心中积累着怨气,随着时间推移,矛盾由量变到质变,越积越深。七是法律意识淡薄。当发生此类矛盾纠纷一般群众不起诉,导致公安机关难以受理,而依靠司法调解难度较大,村民调解委员会形同虚设不能发挥作用,导致这类矛盾只能依靠家庭内部消化,一旦消化不了就容易引发民转刑等案件的发生。

解决这类矛盾纠纷的建议:

一是注重教育,增强法治意识观念。要深入开展进社区、进企业等法制讲座,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微信群等新型宣传手段,加强对《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受教育过程中,真正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对感情纠纷引发命案类似案件危害性的认识以及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

二是与道德评议相结合,重塑道德观念。将解决此类矛盾纠纷与“三治融合”相结合,通过开展道德评议,提高广大群众的道德、文化素质,大力推进公民的道德教育,逐步提高群众的文化素质,从根本上预防这类纠纷的发生。培养自尊自信、互谅互让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家庭关系和睦、社会大局稳定。

三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其大都经历萌芽、升级、尖锐、激化四个发展阶段。矛盾处于萌芽阶段时,调解成功率高且效果好。随着矛盾阶段性发展,调解难度加大,纠纷容易反复,调解成功率降低。因此,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应早介入、早化解,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是做好案件办理回访工作。在调解、处理家庭情感婚姻纠纷及案件后,要定期对当事人双方进行电话回访或者上门回访。了解矛盾是否化解到位,对于还存在隐患的矛盾纠纷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再次化解,确保矛盾真正消除。

五是部门联合,携力化解。综治、司法、公安、妇联、村民调解组织等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明确各自分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预防一般性感情纠纷转化为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共同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大调解”机制,努力构建“党政主导、公安主抓、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不断提高调解实效。

六是心理疏导,引导当事人理性解决矛盾。对发生婚姻情感纠纷当事人,通过组织心理医生进行心理疏导、开展道德教育小讲堂、法律知识小讲堂等方式,在潜移默化中让当事人,心理得到疏导、掌握整我解决矛盾的方法和法律程序,运用合理合法的手段解决矛盾。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旬阳县司法局 签发日期: 2020-07-28


贵联络组提出的关于做好婚姻感情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提案收悉,感谢对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对贵联络组所提的建议答复如下:

有效遏制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发态势,是构建和谐婚姻家庭关系、创建平安家庭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的增加,我县婚姻家庭纠纷数量逐年增多、矛盾相对集中,逐渐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之一。为扎实有效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我县从2018年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纳入“三力联调”多元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调动各方资源,强化基础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真正将“预防为主、调处结合”的工作方针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了婚姻家庭感情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县先后成立和健全了“旬阳县婚姻家庭感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家事法庭”等机构,选任人民陪审员4名,聘请法律顾问1名,心理咨询师1名,21个镇依托镇调委会建立婚姻家庭感情纠纷调解室,18个基层公安派出所均建立了家暴投诉站,在305个村(社区)设立了“投诉箱”。近三年来共调解婚姻家庭感情类矛盾纠纷673件,占全县调解案件总量的10.4%。  

一、健全机构,构建婚姻家庭感情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2017年县委政法委(综治委)、法院、妇联、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对全县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机构的建立、运行作了明确的规定。县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各镇、村(社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室,依照依法合理、自愿平等、公平公正、及时便民、尊重当事人权利、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对婚姻感情家庭矛盾纠纷、赡养纠纷、扶养纠纷、抚养纠纷、继承纠纷等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解工作。县委政法委专门下发《关于建立反对家庭暴力工作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将家暴投诉纳入110出警范围,在基层派出所普遍建立家庭暴力投诉站,并把妇联纳入公调对接横向联系网络,遇有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公安机关接警后及时与妇联对接,组织相关部门共同调处矛盾纠纷。在县法院建立婚姻家庭维权合议庭和“家事法庭”,对婚姻家庭案件优先调解、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积极争取民政部门的支持,开展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和救助。

二、充实队伍,不断提高婚姻家庭感情纠纷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县婚姻家庭矛盾调解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5名,由妇联干部、政法系统的退休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人员、律师以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员组成,聘请专职调解员3人。县“家事法庭”由具有多年调解经验的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同时,根据新时期婚姻家庭现状和调解工作要求,积极发现、选聘一批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意识浓、有群众工作经验的妇联干部和专家志愿者,充实到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中,并通过采取脱产培训、岗位练兵、庭审观摩等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培训,努力使调解员达到“四懂”和“四会”,即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懂调解技巧,会预防、会调查、会调解、会制作调解文书,不断提升调解员的基本技能、工作规范和整体实力,形成了专家指导、调解员支撑、志愿者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调防结合,不断提升婚姻家庭感情纠纷调解工作的整体水平。有效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感情纠纷,必须强化源头防范工作,做好结合文章。与法治宣传工作相结合,紧紧抓住“七五”普法的有利契机,充分利用“3.8”妇女维权周、“11.25”反家暴日、“12.4”法治宣传日等重要节点,走进村(居)、走进家庭,积极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典》、《反家暴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特色鲜明、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群众需求的学法守法活动,强化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受教育过程中,真正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对感情纠纷引发命案类似案件危害性的认识以及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与平安家庭创建相结合,通过好媳妇好婆婆评选、道德评议活动、农民讲习所、法律“六进”等多种载体,引导家庭成员之间和邻里之间宽容谦让关爱,加强思想沟通,增进感情交流,共创平安和睦幸福家庭。与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相结合,充分发挥婚调委、反家暴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和调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发现婚姻家庭感情纠纷苗头,及早介入调处化解,避免矛盾升级恶化。着力加强信访工作,对涉及婚姻家庭的信访案件,做到答疑解惑和普法宣传同步、疏导情绪和传授相处技巧同步、调处纠纷和维护权益同步,不断增强妇女综合素质和婚姻家庭调适能力。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通过定期接访、公开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切实在处理个案中维护妇女权益。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重大信访案件会办制、回访制,通过领导会办、维权联席会议会办、权益部门会办等,实现了资源联合、信息联通、案件联调,有效提高了婚姻家庭感情纠纷信访案件的调处率。

四、开展专项行动,积极排查化解婚姻家庭感情矛盾纠纷。三年来,每年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联合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三力联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准确掌握婚姻家庭感情矛盾纠纷信息,采取有效管用的调解措施,积极做好婚姻家庭感情家庭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萌芽,发现问题的,及时解决,尽早防范矛盾问题激化升级,切实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初始和萌芽状态。仅今年疫情防控期间,调处了66件婚姻家庭感情矛盾纠纷,占比达49%。7月份以来全县聚焦婚姻家庭感情纠纷、脱贫攻坚等7个重点领域的百日行动,截至目前共化解25件婚姻家庭感情矛盾纠纷,占比达10%。

伴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随之出现婚姻家庭感情纠纷数量增多、内容多样、成因复杂、调处难度加大等情况。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发挥我县“三力联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独特作用,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协作,主动跟进,主动思考,主动作为,积极做好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感情纠纷工作,为建设平安法治旬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