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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关于对中驰投资公司和中驰大厦物业公司进行财务审计的建议

题 目: 关于对中驰投资公司和中驰大厦物业公司进行财务审计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0-06-17 类 别: 社会管理
所属代表团: 城关代表团 领协代表: 张桂莉

旬阳县中驰投资公司和中驰大厦物业公司在收取中驰世纪大厦业主天然气入户费时不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每户收取天然气入户费2400元,超出天然气公司市场价格700元,中驰大厦几百名用户曾多次找中驰公司和物业公司,他们一直未妥善处理,恳请有关部门对中驰公司财务收费进行审计,将多收取的天然气入户费尽快退还业主,营造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商业运营环境,还老百姓一个公正。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签发日期: 2020-08-31

一、基本情况

中驰大厦:位于旬阳县下菜湾社区(原旬阳宾馆及周边的改扩建项目),经县规划委员会研究同意建设,项目于2010年7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工程由陕西中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旬阳分公司承建。陕西中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旬阳分公司与安康市汉林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苗宽林)在2011年10月19日签订了燃气管道安装合同,管道安装合同部分内容为“2400元/每户,一次包定,不受市场变化影响。总工程款以实际安装户数计算,优惠20户。”

二、对68号建议的调查结果

经住建局燃气股工作人员的调查,陕西中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旬阳分公司与安康市汉林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管道安装合同时旬阳县尚未引进天然气工程项目,由于在2006年商贸大街改造时为推动旬阳县管道液化气工程项目建设,安康江南液化气有限公司在商贸大街预铺设了一条液化气主管网,受该管网的影响当时在建的中驰大厦迅速与安康市汉林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燃气管道安装合同,燃气管道安装工程按照液化气管网施工规范标准施工。

我县在2012年计划引进天然气,历时三年的努力、宣传、建设,于2015年率先给丽都小区18号楼通气用于推广。由于天然气工程项目的推进,陕西中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旬阳分公司与安康市汉林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就燃气供应问题及结算办法进行充分协商,于2013年3月份又签订了一份燃气管道安装补充合同,中驰大厦的燃气管网安装工程仍在继续施工。

随着县城天然气工程项目建设的推进,旬阳县物价局于2013年4月24日下发了旬价发〔2013〕30号文件《关于天然气有关价格问题的通知》,通知内容明确了天然气用户工程安装工料费标准为:居民用户每户1700元(含IC卡表费用)。在2013年的9月份,经多方努力协调最终签订了一份多方燃气管道安装合同。由原来的液化气管网改为天然气管网施工标准。因前期的燃气管网施工资金是由陕西中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旬阳分公司垫资代付,后来业主在14-15年交房时,陕西中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旬阳分公司按照燃气管道施工合同以每户2400元的标准进行收费。

综上所述,陕西中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旬阳分公司与安康市汉林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燃气管网合同和燃气管网施工是在物价局下发的旬价发[2013]30号文件之前,按照合同内容安康市汉林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进场施工后由陕西中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旬阳分公司付50%的工程款,竣工后再付30%,扣20%待本协议第一条约定完成再付清,否则不予给付。陕西中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旬阳分公司共计打款10次分别付给:安康市汉林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旬阳县江南天然气有限公司,陕西省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计:77.2万元,剩余尾款截止现在未付清。

三、加大宣传,强化管理

我局会同价格主管部门、物业管理和房产交易所加大对新建小区及老旧小区改造引入天然气管道的宣传力度,以创新监管的工作思路与方式,积极督促建筑开发企业和燃气经营单位切实承担社会责任,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做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