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中心 | 手机版 | 繁体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旬阳市人民政府> 网站专题> 重点民生服务> 正文详情

收养人夫妻一方为外国公民,在哪里办理收养登记?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06-11 09:42 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
字体调节: A+ A- 操作: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规定,收养人夫妻一方为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也应当依照本办法办理登记。根据该《办法》第九条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