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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06-04 11:06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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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统计局

旬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要求和《旬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旬政办发〔2018〕65号)精神,我县开展了旬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镇和各部门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我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方案制定、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组织领导有力


2018年6月19日,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邹伟任组长的旬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成员单位由22个部门组成。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部门配合、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县21个镇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县镇各级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

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600余名基层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县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普查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县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采用科学方法

按照“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共享成果”的原则,旬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经普办)借鉴历次普查经验,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在国家《经济普查方案》《经济普查数据处理方案》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安康市经济普查实施办法》和《安康市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实施细则》要求,科学、有序、规范开展。在方法运用上,充分参照部门行政登记资料,采取“地毯式”清查和实地入户普查登记的方法。于2018年8月15日至9月30日,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四、创新普查方式


为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这次普查积极应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程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参照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收集、整理了多个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通过比对、合并生成底册信息5664条。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在联网直报单位范围外,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五、强化执法监督

各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县经普办主动公开普查工作过程,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通过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普查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普查工作中造假作假责任追究到位。

六、确保数据质量

县经普办始终把强化质量控制,确保普查数据质量作为最重要的纪律和工作底线,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总体来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533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154.2%;从业人员52461人,增长55.3%;产业活动单位3981个,增长135.4%;个体经营户13904个。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