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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28条措施抓增收促脱贫防返贫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03-04 09:29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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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制定出台28条措施抓增收促脱贫防返贫,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仗仗都打赢。

千方百计促进创业就业

(一)支持转移就业

1.给予交通费补贴。对实现转移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根据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地点不同,每人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的转移就业交通费补贴。

2.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支持贫困户劳动力外出务工,与用人单位签订期限不低于1年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对外出务工连续至少6个月的贫困户劳动力,给予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3.“点对点”输送服务。对同一目的地、具有一定规模的贫困劳动力,有组织的开展“点对点”包车运输服务;对于选择乘坐火车返岗,同车次同行较多的,可采取代购车票等方式为农民工做好服务,并有序组织包车将农民工集中送至火车站。

4.免费办理复工安行保险。对政府组织包专列或包车接送农民工(贫困劳动力)返岗的,对接中国大地保险公司免费办理“复工安行保”,为有组织的复工行为免费提供保障,解决接送过程中的意外风险,接送过程中以及到岗后较长时间段(保期 3 个月)民工感染新冠肺炎身故的风险。

5.职业介绍补贴。对组织贫困户劳动力外出务工,与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且务工至少6个月的,按外出务工的贫困户劳动力人数给予500元/人的补贴;介绍贫困劳动力到季节性用工岗位就业、就业期限不少于3个月的,按务工的贫困户劳动力人数给予200元/人的补贴,补贴兑付到中介服务机构。

(二)支持自主创业

1.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创业人员,符合条件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

2.创业担保贷款。对个人创业、合伙创业的贫困户,可分别提供不超过15万元、50万元的创业贴息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三)开发公益岗位

1.特设公益性岗位。每个贫困村设2-3个,每人每月补贴600元。

2.安置贫困劳动力。统筹整合、规范管理全县所有城镇公益性岗位,对护河员、生态护林员、机关事业单位城镇公益性岗位等,优先安置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和无法外出的贫困劳动力。

3.开发公益性专岗。鼓励县级各单位、各部门根据需要开发公益性专岗,吸纳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县林业局开发生态护林员公益岗位1500个。

4.开发临时性防疫公益岗位。全县开发150个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支持各镇、各社区(村)开展疫情期间防控和创业就业工作,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1600元(疫情解除后协议终止不再续签)。

5.优化光伏扶贫收益分配。2020年光伏扶贫电站收益的80%用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和支付贫困劳动力劳务费。

(四)带动就业补贴

1.支持新社区工厂复工复产。严格按照省、市、县企业的复工复产要求,指导县内新社区工厂安全有序复工复产,落实“一对一”指导督查,协助企业落实防护用工和用工需求。

2.新社区工厂扶持。对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至少6个月的新社区工厂(含毛绒玩具文创企业),按就业的贫困户劳动力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岗位补贴。对贫困劳动力就业总数达到总用工数1/3以上的新社区工厂,按照房租、水电费用总额的50%(毛绒玩具文创企业按照100%)予以补贴,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对带贫益贫效果明显的新社区工厂,可提供不超过300万元的无担保无抵押新社区工厂贷。

3.贷款展期和贴息。受疫情影响的新社区工厂和毛绒玩具等企业,疫情解除前创业担保贷款到期的,由原创业担保贷款审核机构协调经办银行申请无还本续贷或展期还款;对办理了续贷或延期手续的,继续延长享受3个月的财政贴息。

4.支持就业扶贫基地。县内就业扶贫基地每新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就业,给予每人每次500元奖补性职业介绍补贴,如属于季节性用工补贴按照每人每次200元,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5.延长入驻期。全县各类创业孵化园、孵化基地和返乡创业园区优先安排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入驻,已入驻的中小企业,入驻期限在原基础上再延长一年,原享受优惠政策不变。

(五)就业见习补贴

1.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18-24岁贫困劳动力就业见习的用人单位,根据就业的贫困户劳动力人数,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给予见习补贴,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2.见习性留用补贴。对与见习结束的贫困劳动力签订劳务合同的用人单位,根据签订劳务合同的贫困劳动力人数,按照每人2000元给予一次性留用补贴。

(六)社会保险补贴

1.对吸纳贫困户就业并为贫困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失业保险费的企业,按企业缴纳金额的2/3予以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2.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失业保险费,企业缴纳部分按照70%予以补贴。

(七)开展线上服务

1.线上技能培训。针对各类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由企业或培训机构组织实施,通过“钉钉”“通讯会议”等网络教学平台实施线上培训,实现贫困劳动力不出家门学习技能。

2.线上创业培训。对我县境内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开展居家线上创业培训,提高贫困劳动力创业能力。

3.线上专项招聘。搭建网上对接平台,鼓励企业通过“旬阳就业创业”“旬阳智慧人社”等微信平台开展网上招聘,组织各级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村级劳务公司加大线上招聘力度,推行视频招聘、远程面试,动态发布岗位信息,提高就业服务精细化水平。

4.线上办理业务。运用短信向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各类劳动者精准推送就业岗位及政策服务,引导就业政策、就业服务尽可能网上办、自助办,切实加快审核进度。

化危为机抓实产业扶贫

(八)搞好产业发动

利用广播、微信等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动员引导有条件的户发展烤烟12万亩、种植魔芋8万亩、辣椒2万亩等当年“刀下见菜”的短平快产业。财政筹措500万用以扶持规模生猪养殖场,实行企业+党支部+贫困户模式脱贫;筹措500万元扶持规模林果、林下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种植,实行产品代销带贫益贫。

(九)倾斜资金扶持

扶贫小额信贷资金、村级互助协会资金、苏陕协作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要倾斜用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和帮扶贫困户特色种养产业发展,重点用于贫困村烟草、畜禽(水产)养殖、中药材、拐枣加工、蚕桑等产业项目和社区工厂等就业项目,其中安排苏陕协作资金1800万元用于支持“烤烟带贫”。

(十)烤烟带贫补贴

烤烟生产对改建烤房1-4联建的补贴5000元/座,5-9联建的补贴8000元/座,10联建以上补贴1万元/座。产前无偿足量提供烟苗、有机肥36公斤/亩、植物生长调节剂10元/亩,并统一购买灾害保险(保额800元/亩);产中无偿提供农药20元/亩,烘烤工场采烤一体化补贴25元/担;产后对合同内交售的上等烟叶中桔二和中柠二补贴2.2元/公斤、上桔二补贴2.0元/公斤,上等烟叶中桔三和中等烟叶中柠三、下桔二、上桔三补贴1.6元/公斤。补贴运费和利息,代购代售烟草专用肥、地膜烟用物资,在烟叶收购期间再从收购款代扣物资款。

(十一)优先表彰奖励

对当年发展产业收入稳定、增幅较大的贫困户,优先推荐各级表彰,授予脱贫攻坚“自强标兵”称号,可给予一次性奖励。

大力支持经营主体带贫

(十二)信贷支持

对带贫益贫效果明显、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农业园区、社区工厂和加工企业,按照项目申报给予贷款贴息。

(十三)实物支持

对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新型经营主体,优先给予配备冷链和烘干设施等支持。

(十四)奖补支持

全县择优选择30家与贫困户利益联结稳定,带动贫困户增收效果明显的农业经营主体予以扶持。对带动贫困户数量多、增收效果好的经营主体给予15万-30万元奖励(省市县级经营主体对应带动贫困户分别为120户、60户、30户)。

(十五)缓缴相关险费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龙头企业、合作社、扶贫车间、就业扶贫基地等带贫市场主体,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期最长6个月。

多措并举引导消费扶贫

(十六)拓宽销售渠道

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引导企业合作社、电商服务站通过上门收购、定点采购、电商销售、以购代捐等方式,解决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运输和销售难问题。组织好农民丰收节、年货节等重大节日,全年开展扶贫产品展示展销活动4次以上,精选一批扶贫产品参加各类展销会,不断拓宽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销售渠道。

(十七)给予奖励补助

对订单收购贫困户农副产品的加工企业和帮带销售的电商企业,优先安排项目支持,并可根据订单收购资金总额、销售额差分别给予一定奖补。

持续加大技术扶贫

(十八)疫病防控

贫困户养殖畜禽疫病防控实行免费。

(十九)技术帮扶

根据贫困户需求,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技术培训,帮助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通过采取现场指导、咨询服务等形式,对有参与产业发展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轮训1遍,确保其家庭主要劳动力至少掌握1种生产和就业基本技能。

(二十)技能培训

落实扶贫“雨露计划”政策,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引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切实抓好到户精准帮扶

(二十一)解决特殊困难

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急事急办实行临时救助。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还款的贫困户,延长还款期限,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疫情期间,对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采取线上等方式办理,简化流程、加快审批。

(二十二)开展实质帮扶

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要全部到岗到位开展工作,帮扶干部要入户了解困难和需求,特别是因疫情影响不能外出务工户,需就近就业或发展产业的,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帮扶。

(二十三)小额信贷支持

对到期日在2020年1 月1 日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归还扶贫小额信贷贷款的贫困户,延长还款期限,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对贫困群众的生产资金需求,符合申贷、续贷、追加贷款等条件的及时予以支持,疫情期间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

支持壮大集体经济

(二十四)推行“村社合一”

推动贫困村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大力推动“村社合一”和“烤烟带贫”模式,每村不少于100亩的集体经济产业,确保今年实现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村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

(二十五)壮大非贫困村集体经济

全面壮大非贫困村集体经济,每个非贫困村集体经济要有一定的支持资金。

(二十六)健全带贫益贫机制

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带贫益贫机制,充分开发利用贫困村、贫困户资源,引导贫困群众广泛参与合作社务工、入股,促进利益联结,提升带贫效益。

全力做好社会救助

(二十七)做好特困人员供养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中达到农村五保条件的,在一季度及时调整纳入,兑现供养政策。

(二十八)做好最低生活保障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因疫情影响,收入大幅下降,无业可扶,无劳可创的,在一季度给予最低生活保障,降低返贫致贫风险。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