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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02-12 14:40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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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旬阳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推进队伍正规划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有力推动了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全县公众安全感达96.61%,位居全市第二。公安队伍满意度达99.4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92个百分点,同比上升2.84个百分点,位居全市第二。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将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挥中心统筹抓,其他警种部门分头抓落实”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同时,严格执行《旬阳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审批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公安服务区,设置综合办证、出入境、车驾管、交通违法处理四个大厅,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全年县政务中心公安服务区共服务群众3.8万人次,办理各类证件 3.5万份。积极拓宽“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新渠道,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治安、户政、出入境、车管等业务分类形成“爱心便民二维码”,让群众切实享受指尖服务,全力推进陕西“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广,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真正让改革成果惠及广大群众。全县新增注册用户达7.7万人,网上办事量达11万笔。同时在各窗口单位及派出所、交警中队办证大厅内,均上墙公示办事流程、办证须知、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规章制度,设有便于群众查阅的宣传资料,使群众办事时对办事流程、收费等一目了然。并设置意见箱和评价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推进执法办案公开。严格落实生效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制度,县局互联网门户网站设置《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开平台》查询模块。在全局18个派出所服务窗口及县局案管中心、服务大厅等场所配置“阳光警务”执法办案信息公开查询一体机,接通互联网,方便当事人通过平台随时查询案件办理情况,并不断拓展执法办案公开应用功效,增强公安执法办案工作透明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全年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52份,已累计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463份。

四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建立“两e双微”工作室,整合网站、e手机报、微博、微信四大信息资源,构建“公安宣传、掌上警务、舆情引导”三大格局。围绕警务公开、信息发布、警情通报和在线查询等工作,实现了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办事等服务事项。积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多种形式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公开县公安局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公开县局财政预决算情况,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违法犯罪提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定期召开“两代一委”汇报座谈会,结合“110”“6.26”“12.4”等集中宣传日,组织相关警种部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宣传政策,讲解知识,帮助群众解决难题,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全年在县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44条,微信公众号编发信息464条,发布微博309条。在各级媒体发表稿件1230篇,其中中省级媒体发稿280篇、市级媒体发稿420篇,“旬阳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荣登2019年度陕西公安系统微信传播力第9位,首部扫黑除恶微电影《重拳出击》获得全市公安机关微电影大赛一等奖。全年共开展各类宣传21场次,发放扫黑除恶等宣传挂历6万余份、宣传册5000余份、悬挂横幅100余条,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50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6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3

52

51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6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732.7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相比,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规范,信息公开渠道还不够宽广等。2020年,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结合全县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政务公开栏、县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新闻媒体等信息公开功能,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更好满足公众需求。三是加大督导检查考核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到人,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同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切实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定期检查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