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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10-21 11:30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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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设置


办公地点:旬阳市城关镇商贸大街四巷

办公电话:0915-7208618

单位法人:陈先锋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日除外)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城镇建设、住房保障、老旧小区改造、房地产业发展、建筑业管理、人民防空建设、防震减灾、消防审计审查验收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 法规,结合实际,拟订具体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负责全市城乡建设发展战略的综合研究,拟订全市城乡建设发展的目标和对策。

(三)指导城市绿化、排水、燃气、热力、照明、市政基础设施等公用事业工作。指导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区市政建设与发展;负责市区内涝防治、排水管理,负责雨、污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的报批、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市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市区绿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燃气行业监管和安全生产工作。

(五)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及重点镇、文化旅游名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城(镇、 村)、历史文化街区、重点镇、文化旅游名镇、宜居小镇、宜居村庄、传统村落申报创建和发展保护工作。

(六)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组织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公(廉)租房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拟定全市公(廉)租房和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省市县公(廉)租房、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安排,并负责资金监管和业务指导工作。

(七)负责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指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拟订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中长期规划;组织拟订住宅建设、房屋征收、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并指导全市房产交易、抵押、租赁、中介服务、价格评估的管理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危房治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建筑业发展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建筑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建筑业做大做强、转型升级发展的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竣工备案工作(含人防工程);负责全市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和招投标代理企业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节能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监督、检查建筑节能的实施,负责绿色建筑推广及绿色建筑评价标示的申报和评审验收工作,负责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工作。

(十)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工作,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指导全市设防单位开展平战结合工作;负责人防建设工程的立项审批、施工、验收、拆除、预决算、质量安全监督、定额管理等工作;负责人防直管工程建设实施。

(十一)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设施或建设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和通信警报建设工作;负责预算和使用管理人防经费;负责制定全市城市防空袭预案;负责人防工程日常管护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人防行业宣传、教育、训练和培训工作;参与城市突发公共性事件应急处置和防灾救灾任务。

(十二)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防震减灾方针、政策,负责全市综合防震减灾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震情分析研究、前兆异常落实、地震考察工作,根据监测提出震情趋势预备意见;组织实施全市抗震设防标准,指导和监督抗震设防及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人防易地建设费以及有关行政处罚罚没收入的征缴使用工作。

(十四)负责推广和应用城乡建设管理新技术、新工艺、 新成果,并做好行业新技术开发和专业培训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城建档案、城市建设展览工作,负责城市雕塑的审定和重点保护建筑的普查认定、分类保护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内设机构

(一)政办股(联系电话:0915-7208618)       

负责承办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督促实施;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议案、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以及社情民意的办理;负责机关文秘与公文、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机要、保密、印鉴、档案管理;负责机关计划生育、安全卫生、接待服务和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机关及局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管理和局属单位干部考察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的考核、选拔、 任用、交流等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工作;负责检查系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局系统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工作;负责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局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工作;负责年度目标责任制的拟定、考核和奖惩工作;承担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机构改革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工作;承担机关党建、交纳党费、党风廉政、宣传及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工青妇等工作。组织拟定申报局管各行业综合性政策和改革方案;组织地方性建设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报批;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及公务接待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0915-7208608)

负责编制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立项、论证、可行性研究、报批、统计、招投标采购等工作,监督、考核、检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以及项目验收协调组织工作;负责拟定申报各类专项资金计划,承担项目的招商和包装争取工作,及项目建设资金筹集、管理、预决算等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统计工作;负责系统劳资、职工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工会会费和账务核算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工作;负责对局属单位财务收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预算内外资金管理使用及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的衔接、协调配合工作;负责人防易地建设费及行政处罚罚没收入收缴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股(0915-7229291)

负责全市住房保障、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房产交易与产权管理、物业监管、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管理、房屋租赁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旧城区改造等工作,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和规章,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计划、立项、可行性研究的送审报批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法律、 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监管以及房地产行业管理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管及商品房预售许可工作,负责城镇居民房屋信息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和审核;负责组织协调和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负责指导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和监测分析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绩效目标管理和行业综合统计、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估价、经纪等中介行业的监督与管理;负责全市物业管理行业监管工作,物业服务质量监督检查以及业主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推进完善物业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诚信监管体系;负责指导全市物业管理机构做好专家库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镇危房治理工作;承担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业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城市建设管理股(0915-7208611)

负责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城市排水(雨污)、市政、照明、园林绿化、公厕等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园林式城镇、园林式单位创建工作;负责全市城市建设行业统计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城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园林绿化规划和各类绿地等级标准、公园分类管理标准;负责对全市各类绿地达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城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公厕、公共交通设施等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城市道路和桥梁的占用、挖掘、架(敷) 设管线、改(迁)建排水、照明设施等许可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绿化绿地占用、树木砍伐、移植、修建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排水许可、管线接入等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检查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建筑业管理股(0915-7208602)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建筑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建筑业做大做强、转型升级发展的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管理全市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监督,参与或组织我市重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勘察设计、安全生产、施工图纸审查、质量检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的资质管理和监督工作;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计及抗震设防加固工作;负责全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建筑行业人员培训;负责全市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的培育、产值统计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建筑劳保费用行业统筹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市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工作;承担建设项目“多图联审”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指导全市住建系统科技创新工作,负责各类科技成果的示范运用、宣传推广、申报、评审验收、登记备案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人防与地震管理股(0915-7208603)

负责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拟定全市人民防空建设规范性文件;拟定城市防空袭预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防建设与城市相结合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人防工程建设计划编制工作;承担人防工程档案收集整理和人防工程统计工作;负责新建民用建筑建设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民防空要求审批;负责人防工程项目立项审批及设计文件审核;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拆除和报废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及救援方案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人防从业资格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开展全市人防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人防工程档案备案;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和变更使用备案;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武装部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全市综合防震减灾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拟定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负责编制和实施防震减灾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体系;负责制定全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地震监测站;负责组织实施抗震设防标准指导和监督重大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承担全市重点工程及主要设施用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指导全市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负市全市防震减灾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依法行政、综治维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实施和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村镇建设管理股(0915-7229292)

承担全市村镇建设政策、法规、改革方案和规章制度的拟定;负责指导建制镇、村庄的建设管理和村镇建设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指导省、市级重点镇建设、村庄环境改善工作;负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编报村镇建设各类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系统脱贫攻坚及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村镇建设行业统计工作;指导城镇及重点镇、文化旅游名镇、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街区、宜居小镇(村庄)、新型农村社区、传统村落的建设、发展保护管理、申报创建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燃气管理股(0915-7208613)

承担全市燃气行业管理工作;编制燃气行业规划,拟定有关技术标准;负责全市燃气企业设立、变更、歇业、撤销审批,负责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和燃气设施改动备案,负责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备案,负责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燃气燃烧器具品牌、销售备案;负责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资质备案;负责燃气企业供气设施运行和供应服务的监管;负责燃气行业专业培训工作;组织推广节约用气、安全用气的先进技术。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