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王建安
办公地点:城区灵岩路10号 联系电话: 721233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旬阳市民政局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市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编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拥军优属,抚恤、补助、优待、安置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3.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城乡救灾救济及承办救灾款物的接受分配管理并监督使用工作。
4.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和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5.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6.负责本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7.承担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
8.负责推进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负责老年人、孤儿、弃婴、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众权益保护、负责全县婚姻登 记、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9.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各类福利设施、福利事业单位、福利机构福利生产企业、城乡社区福利服务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10.负责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管理全市福利资金。
11.管理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2.承办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旬阳市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一)政办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办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工作;承办局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承办局机关公文处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机要保密、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信访接待、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教育培训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后勤事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部门精神文明建设、综治维稳等工作;拟订全市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制度和民政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民政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市民政事业统计工作。
(二)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股。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及村(居)民自治工作;指导监督村务公开工作;拟订城乡社区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负责市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负责本级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工 - 6 -作;负责婚俗和殡葬改革工作,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三)社会救助福利股。负责老年人福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中、省、市、市社会救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督管理;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管理全市福利资金。
(四)社会组织管理股。制定全市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或者备案、年度审验和日常指导、监督管理,对社会组织违反条例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负责监督中央财政扶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示范项目的实施;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 上一篇:旬阳市经济贸易局[ 10-21 ]
- 下一篇:旬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