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民政局办公室机构设置
办公地点:旬阳市城关镇小河北社区灵崖路10号
办公电话:0915-7212338
局长:王建安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 31 日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 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市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编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和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3.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4.负责本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5.承担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推进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负责老年人、孤儿、弃婴、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权益保护、负责全市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7.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各类福利设施、福利事业单位、福利机构福利生产企业、城乡社区福利服务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8.负责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管理全市福利资金。
9.承办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旬阳市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政办股(联系电话:0915-7212338)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办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工作;承办局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承办局机关公文处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机要保密、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信访接待、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教育培训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后勤事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部门精神文明建设、综治维稳等工作;拟订全市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制度和民政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民政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市民政事业统计工作。
(二)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股(加挂旬阳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旬阳市地名办公室)(联系电话:0915-7212365)
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及村(居)民自治工作;指导监督村务公开工作;拟订城乡社区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调整工作,负责市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负责本级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工作;负责婚俗和殡葬改革工作,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三)社会救助福利股(加挂旬阳市未成年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915-7212900)
负责老年人福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中、省、市、市社会救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督管理;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管理全市福利资金;统筹协调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拟定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措施和工作计划,及时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四)社会组织管理股(联系电话:0915-7215117)
制定全市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撤销登记或者备案、年度审验和日常指导、监督管理,对社会组织违反条例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负责监督中央财政扶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示范项目的实施;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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