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中心 | 手机版 | 繁体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旬阳市人民政府> 网站专题> 正文详情

旬阳市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08-28 15:42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调节: A+ A- 操作:

办公地点:城关镇商贸大街249

办公电话:0915-7205078

局长:张靖华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1日至8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科技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教育、体育、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体育、科技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政策措施;编制全市教育、体育、科技事业发展规划、国(境)外智力引进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和科技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宣传统战和安全稳定等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以及群团工作。

(四)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体育和科技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体育和科技事业综合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制定基础教育发展规划、管理办法,规范办学行为;负责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和科技事业信息的发布。

(五)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和科技事业的结构布局调整;负责制定全市教育体育和科技机构的设置、更名、撤销及调整工作方案。规划和指导全市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负责青壮年文盲扫除工作;负责全市民办教育、体育社团和民办武术学校的综合管理工作。

(六)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统筹规划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执行国家关于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负责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和教育体育和科技系统的干部人事工作,做好全市教师队伍、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师配备和调整、职称评审和岗位调整工作及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校(园)长及教师的培养、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七)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管理和指导教育体育和科技有关学会、协会工作;负责全市的教育科研、教育信息化、智慧教育体系建设、教育网络安全等工作;管理和指导教育体育和科技事业交流、合作、科研成果推广工作。

(八)负责编制全市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报各类建设项目,改善全市学校办学条件。

(九)负责做好各类招生考试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学籍管理和毕业证发放工作。

(十)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少先队、共青团、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学校的校园安全管理、教育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负责校园安全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负责留守儿童教育管护工作,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各学段并适合学生年龄和身心特点的管护工作机制;指导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及稳定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十二)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三)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举办全市性运动会,组织参加省市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四)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十五)编制并执行部门教育体育和科技经费预算方案,管理教育体育和科技专项资金和经费;负责做好系统财务决算、内部审计和系统内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拟订筹措教育体育和科技经费、拨款、建设投资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做好教育体育和科技方面的各项援助、捐赠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

(十六)规划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勤工俭学和职业中学校办产业工作,指导学生生产实习基地建设和中小学劳动教育课的教学工作,指导学校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十七)负责全市教育体育脱贫攻坚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助学贷款工作;承担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牵头组织全市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荐申报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拟订全市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规划以及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以及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推动科技评价机制改革,负责科研诚信和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推动区域内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产业园区建设;负责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负责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国家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战略,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集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分散、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推进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按照省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到行政审批服务局,具体划转按照全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及审定的划转事项目录实施,划转前仍由市教育体育和科技局负责,划转后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内设机构:

旬阳市教育体育和科技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政办股(联系电话:0915-7202415

负责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负责机关工作的日常运转;负责党委中心学习组活动筹备工作;综合协调系统党务、政务、事务;负责公文处理和督察督办;负责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制定机关工作规范和规章制度,草拟工作计划、总结和综合性材料;负责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电子政务、机要保密、考勤考绩、值班和接待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科技年鉴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负责和指导教育体育科技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基础教育股(联系电话:0915-7202773

负责全市基础教育、特殊教育政策法规贯彻执行,编制全市教体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改革,推动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城乡、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中小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工作;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指导教育科研和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语言文字、普通话推广工作;负责基础教育质量管理、监测和考核评估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育条件装备和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和高中招生工作;负责中小学德育、体育、国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负责普法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校外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搞好教体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协助做好中小学教师培训和中小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联系电话:0915-7206079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相应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学前教育机构的常规监管、业务指导及学籍管理,依法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和社会办学管理工作;指导幼儿园开展各级各类创建工作,加强学前教育骨干体系建设;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和招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组织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检查;承担扫除青壮年文盲有关工作。

(四)人事股(联系电话:0915-7202539

按管理权限承办机关和系统内干部的考察、任免、考核和后备干部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管理全市教师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教师奖励工作;组织承办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教师校长的教育培训、交流轮岗工作;负责全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组织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本系统各单位、各中小学校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劳动工资、考核奖惩、人事档案管理和相关年报统计工作;指导各学校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对口支援教育的日常工作;承办市教育工会委员会的日常业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教体系统工会工作规划和计划;指导基层教育工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和学校民主管理工作;会同有关股室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劳动竞赛工作;检查督促全市教育系统职工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的落实情况;指导基层工会组织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和组织开展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

(五)计财股(联系电话:0915-7202395

参与拟订全市教育体育科技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教育经费筹措、财务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做好教育体育科技系统单位国有资产、政府采购、预决算、财务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和监督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市基建、修缮、购置计划;负责教育体育科技经费的筹措、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工资的发放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教育事业性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负责教育体育科技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做好教育体育科技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负责系统财务人员管理及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财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指导学校节能减排、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协助做好项目的争取和管理工作。

(六)体育股(联系电话:0915-7215595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相关规定,负责对市域内体育彩票市场进行监管;依据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和组织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合理规划全市体育基础设施布局,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平衡和指导全市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指导体育宣传教育工作,培训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举办全市综合性运动会,组织参加省、市运动会;组织体育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广;开展反兴奋剂工作;贯彻执行体育产业政策,负责体育社团的业务指导工作;培育、发展和管理体育市场,开发体育产业;管理体育外事工作,开展体育交流与合作。

(七)项目办(联系电话:0915-7209212

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布点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和校舍改造工程等项目的规划编制、管理和监督实施工作;负责编制国、省、市教育体育科技专项投资规划编报,项目资金争取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校舍监测及改造工作;负责教育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教育体育和科技系统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负责向社会组织和慈善机构等推介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援助工作。协助系统内各类项目资金调度管理工作。指导系统内各类项目单位依规做好前期和实施管理工作。做好其他临时性工作。

(八)安全管理股(联系电话:0915-7208922

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平安创建工作;负责制定预防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突发事件;负责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工作;指导和管理学校的安全保卫、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校园反邪教、校园欺凌、反恐、禁毒、防溺水、网络安全等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学生实名制管理、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业务指导管理指导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制定“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和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学校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负责全市各学校营养餐工程的推行、经验的总结及宣传工作;指导学校网络安全监控工作;指导学校做好食堂建设和设施设备配备工作。

(九)监察室(联系电话:0915-7203692

负责教育体育和科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牵头做好校园安全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和行风建设工作、效能建设督查工作;配合纪委监委做好本系统执纪监督工作;负责本系统“争先创优”工作。

(十)基层党建办(联系电话:0915-7203901

指导全市教育体育和科技系统下属机构、民办教育机构以及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系统党组织的设置、调整和换届指导工作;负责系统党员发展、组织关系转接、信息库维护、党内统计、党费收缴管理、困难党员慰问工作;负责党建精准指导,标准化、规范化党组织创建工作;负责党建指导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安排;负责系统党建工作的日常督促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做好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评选表彰工作以及各类典型的推荐上报工作;负责党建类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工作;开展系统党建工作调查研究。

(十一)科技股(联系电话:0915-7207593

负责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建议,以及全市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规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建议;编制重大科技攻关和重点实验项目的计划并提出相关经费配置建议,组织申报实施市本级科技创新项目,牵头组织推荐申报中省市重大科技项目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荐科学技术奖项;管理、指导和协调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工作;承担外国专家服务和中省市专家人才评选推荐工作;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参与组织开展工业、农业和社会领域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和产业化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攻关,参与企业技术改革、重大技术项目引进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社会生活领域科技新技术的论证、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工作;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示范基地(点)建设与管理工作;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和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学普及工作。

(十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联系电话:0915-7215330

承办教育督导日常工作;制定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规划、制度、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学校办学行为和实施素质教育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对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社会力量办学进行督导评估;负责全市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对镇政府和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十三)资助中心(联系电话:0915-7208327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做好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做好校内和社会资助工作;负责资助政策宣传及资助育人工作;负责资助信息填报与审核工作,做好贫困学生认定管理与资助名额分配下达工作;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及回收工作。

(十四)振兴办(联系电话:0915-7202930

负责教体科技系统乡村振兴工作的安排、督导、评估、考核和验收等。负责教体科技局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召开的各类会议的组织策划、材料准备等工作。负责“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做好教体科技系统的健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病媒生物防治、控烟等工作。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