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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旬阳县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加大对民间慈善类援助机构扶持力度的建议

所属会议: 政协旬阳县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15-07-13 提案来源: 原创
是否调研: 提案类别: 民生
提 案 者: 孙亚敏 建议承办单位: 旬阳县民政局

                                          关于加大对民间慈善类援助机构扶持力度的建议

    慈善类民间组织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基于人道主义精神,单独或联合举办的,自愿向社会受益人提供无偿的社会救助和援助的社团,基金会或企业单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慈善事业将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慈善类民间援助组织的社会公益作用日益凸显。
    截至目前,旬阳县慈善协会除有一家官方援助机构外,另有“义工家园”“安康援少会旬阳分会”等几家为数不多的民间援助组织,这些民间援助机构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社会和政府的压力,为官办救助机构无法满足救助现状做了一些补充。但由于现有民间援助组织一是规模小,二是这些民间慈善类援助机构的创办及运行太多依赖创办者的个人能力,在经营过程中,资金不足是常成为他们最大的困难。同时,社会上有大量的爱心人士没有合法的渠道、载体或平台施以援手,奉献爱心。
建议:
    政府加大扶持引导,出台对民间慈善类援助机构扶持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创建民间救助机构,切实改变目前慈善类民间组织数量少,规模小状况,努力增点扩面,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向慈善事业的持续流入,切实解决慈善民间组织生存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要简化程序,降低登记门槛,缓解当前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不足,机构偏少的矛盾;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弘扬慈善理念,营造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慈善民间组织发展的舆论氛围,激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参与热情,帮助慈善类民间组织吸引更多专业人才从事慈善事业,引导志愿者开展各项慈善活动。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签发日期: 2015-07-13

近年来,慈善类社会组织在县民政局登记的有4家。为了积极促进慈善类民间组织的大力发展,我局根据陕西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民发[2014]35号)文件精神和安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民发[2015]6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旬阳县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四类社会组织,是指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是指特定公益为目的、利用捐赠财产设立的,为社会公众和社会发展提供公益慈善和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为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我县对社会组织登记在原来的基础上降低了会员数量标准、注册资金、筹备审批环节等手续。在办理成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时,可以直接向县民政部门申请,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从2013年中央财政首次拿出2个亿实施扶持社会组织购买社会服务政策,我县积极争取已获得补助金80万元。扶持县精神病院和县老年公寓从事慈善公益事业。同时,县财政及有关部门每年对少部分社会组织给予了资金支持,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争取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支持力度,争取早日建立各级财政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长效机制,使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到社会管理工作当中,同时得到资金扶持壮大自己。
近几年,我们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社会组织,使我县各类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但是由于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发展中的新生事物,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大、声音比较低调,致使社会认知度不够高,公众对民间组织作用的认识还不够充分。今后我们将会加大对社会组织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慈善类社会组织的宣传力度,普及慈善理念,培育慈善文化,让慈善思想深入民心,扎根社会,共同促进我县慈善事业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县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旬阳县民政局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