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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关于非贫困村道路建设的建议(第174号)

题 目: 关于非贫困村道路建设的建议(第174号)
发布日期: 2017-12-05 类 别: 人大建议案
所属代表团: 城关代表团 领协代表: 刘永远

近年来随着脱贫攻坚政策的不断落实,贫困村的道路基础社区建设大有变化,但非贫困村基础设施没有项目投资、政策的覆盖,导致群众对干部意见很大。为此建议对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投资政府均衡投入。

朱太先建议:脱贫攻坚政策实施以来,非贫困村道路建设几乎处于停滞状态,没有规划和项目资金,使得道路拓宽和翻新无法实现,如果不修,将制约农户的经济发展,建议将非贫困村道路建设纳入全县道路建设规划中来,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使得非贫困村也能够同步发展。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签发日期: 2017-12-05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174号建议的复函

 

刘永远、朱太先、王益平、周全敏、鲁绪业代表:

感谢你们对我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非贫困村(社区)道路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落实情况复函如下:

根据我县三年脱贫总体安排和“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我县采取交通项目供给制,按照“群众打底子,政府铺面子”的原则,优先实施贫困村通村水泥路建设,确保三年时间实现全县169个贫困村如期脱贫。你们提出非贫困村(社区)道路建设的问题,县政府已做统筹考虑和安排。

2016年全县建设脱贫攻坚通村水泥路(含连户路)项目113个村470.2公里,其中在脱贫村实施项目48213.3公里,在非贫困村实施项目65256.9公里;2017年全县下达97个村脱贫攻坚通村水泥路(含连户路)项目计划181550公里,其中在60个贫困村建设项目126387.9公里,在非贫困村建设项目55162公里。今后几年,全县贫困村与非贫困村通村水泥路建设将继续根据群众实际需求情况,通盘考虑,同步实施,全面改善我县农村道路通行条件。

 

联系单位及电话: 县交通运输局    0915-7212829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