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关于尽快对2016年烤烟保险进行理赔的建议(第138号)
题 目: | 关于尽快对2016年烤烟保险进行理赔的建议(第138号) | ||
发布日期: | 2017-12-05 | 类 别: | 人大建议案 |
所属代表团: | 神河代表团 | 领协代表: | 朱真军 |
2016年全县烟草种植向财险公司购买保险300万元,当年因旱灾导致烟草减收,从2016年11月初全县收购结束至今,虽然烟农数次与烟站政府反映,县烟草公司也进行了积极衔接,至今未果。因此,建议县政府尽快衔接财险公司实施理赔,保护烟农利益,降低烟农损失,促进这一产业在新的年度健康发展。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 签发日期: | 2017-12-05 |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38号建议的复函
朱真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对2016年烤烟保险进行理赔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旬阳烤烟产业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
在多方努力下,5月底,县政府与保险经纪公司及承保机构达成712万元的灾害理赔协议,按照全县2016年勘察烟农受灾程度,由保险公司完善相关理赔手续后,直接兑付给受灾烟农账户。
最后,再次感谢您给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并恳请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旬阳烤烟产业发展,为我县烤烟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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