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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卫生机构食品安全示范工作创建方案》的通知

名称: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卫生机构食品安全示范工作创建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CD-xzfzfbgs-zfbwj-zfbwj-2019-0859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10月15日 文号: 旬政办发〔2019〕74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9-30 15:49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旬阳县卫生机构食品安全示范工作创建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6日   

旬阳县卫生机构食品安全示范工作创建方案

为积极推进卫生机构食品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网底”作用,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满足群众健康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卫生计生基层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指南》等要求,结合“健康旬阳”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为引领,以推进“健康旬阳”建设为主线,以服务公众饮食安全、满足群众健康需求为出发点,探索基层卫生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新模式,强弱项、补短板,突出基层网络建设,拓展基层服务内容,强化基层保障措施,逐步建立基层卫生机构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为“健康旬阳”建设提供扎实的技术支撑。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基层卫生机构食品安全示范工作创建,进一步强化各镇、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之间的协作配合,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国民营养计划,提升基层卫生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确保食品安全,让广大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工作体制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基层卫生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和体制,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分工。

2.完善技术服务体系。建立县卫健局牵头,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县医院、中医院为核心,各镇(中心)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为支撑的基层卫生机构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健全县、镇、村三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卫生计生基层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指南》规定要求,明确并落实各自工作职责与任务。

(二)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能力

1.强化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建立健全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信息报告制度,规范监测流程;县、镇、村各级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监测覆盖率100%,食源性疾病病例或疑似病例报告及时率、准确率均达到100%。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审核率、准确率均达到100%,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及时率、准确率均达到100%。

2.提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各镇、各部门结合职责制定并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及卫生处理等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到报告规范、响应及时、处置科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率和及时处置率达到100%。

(三)落实国民营养计划,提高健康素养

1.定期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持续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制定满足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需求的科学配餐,引导学生科学营养就餐。加强学校标准化食堂建设,到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学校食堂供餐。每年对20所学校开展一次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常规监测与评估,在常规监测的基础上,每年对6所学校开展重点监测,及时跟踪了解学生营养改善情况,定期收集学生营养与健康状况信息,分析学生营养健康问题,评价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效果。开展学生超重、肥胖、近视干预,保障学生每天的活动量不低于1小时,全面推行义务段学校每周4节体育课,高中每周3节体育课。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内外营养健康教育活动。

2.强化生活饮用水安全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质卫生监管,建立完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质消毒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做好输水管网清洗和修护工作。每年对全县饮用水基本情况开展卫生学调查,在枯水期和丰水期分别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按月、按季度对城乡生活饮用水水质进行监测评价,并公示监测评价结果。

3.强化碘营养监测与碘缺乏病防治。持续巩固消除碘缺乏病成果,开展人群尿碘、水碘、盐碘监测及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加大食用碘盐市场监管力度,确保市场销售和家庭食用合格碘盐覆盖率100%。

4.强化餐饮用具集中消毒监测工作。进一步规范餐饮用具集中消毒企业的监督管理,定期抽检监测消毒效果,确保消毒合格率达100%。

(四)加快健康学校建设,保障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

以健康学校建设为抓手,依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规定》,积极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教师、校医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和督导检查。加强学校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医疗救治,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加强校园及周边售卖食物和外卖食物的管理,加大学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切实推进食品安全标准宣贯与跟踪评价工作

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针对重点部门、机构、行业、媒体及公众,全方位、全覆盖普及食品安全标准知识。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及意见反馈平台,畅通渠道,收集、汇总、分析、上报标准贯彻落实情况及使用各方的意见建议,为适时修改食品安全标准提供科学依据。

(六)广泛开展营养健康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利用全民营养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5.15”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5.20”全国学生营养日等,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咨询活动“四进”(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进重点单位)等科普宣教活动。在《健康旬阳》电视栏目、《旬阳百姓健康》微信公众号定期播放科普信息,定期开展科普宣传效果评价,及时指导调整宣传内容和方式,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组织机构及任务分工

成立旬阳县卫生机构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卫健局、公安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体科技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广电局、各镇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晁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高坤炀同志兼任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一)县政府办:负责制定下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协调创建工作。

(二)县公安局:负责本县域内食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配合开展各项联合执法活动。

(三)县财政局:落实创建工作经费,监督经费使用。

(四)县卫健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标准宣贯与跟踪评价;开展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事故现场卫生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和食用碘盐监测;负责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预防和营养健康的知识教育,配合教育部门制定学生超重、肥胖、近视干预措施;监督检查餐饮用具集中消毒单位,开展预防性体检等。

(五)县市场监管局: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发挥协调牵头作用,加强部门协同、社会共治;负责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准入等环节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完善监管制度,对所有食品经营单位监督巡查覆盖率达100%,及时查处食品流通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负责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和学校食堂监管,开展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负责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和农村红白宴席食品安全监管。

(六)县教体科技局: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主动开展学校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建立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食源性疾病病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持续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协助开展营养改善计划监测与评估;负责学校营养健康和食品安全教育,积极落实学生超重、肥胖和近视干预措施;加快学校标准化食堂建设,规范校园内食堂和食物售卖店的日常管理,到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学校食堂供餐;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安全管理,定期清洗供水管网,校园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七)县水利局:负责全县生活饮用水集中和分散式供水工程水质的监督管理,加强水源地环境治理;建立完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质消毒管理长效机制;负责水产品各环节的监测管理,建立并落实水产品追溯和检测制度。

(八)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肉类、果蔬类等重点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管,建立并落实农产品追溯和检测制度;开展有毒有害农产品甄别并宣传其食用危害(如变质大米、霉变花生、毒蘑菇和桐籽油等)。

(九)县文旅广电局:负责基层卫生机构食品安全示范工作创建相关宣传、报道;开设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栏目,播放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知识及相关食品卫生标准,协助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2019年5月底前)。成立旬阳县卫生机构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办),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二)创建阶段(2019年6月至2020年10月)。各镇、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实施,有序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创建办要加强督查指导,定期召开协调会或推进会,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自查自评阶段(2020年11月)。创建办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查漏补缺和整改提升。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2月)。在各镇、各部门认真做好总结评估工作后,申请省级评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基层卫生机构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围,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基层卫生机构食品安全示范工作创建取得实效。

(二)健全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医疗卫生专业队伍建设,增强监测能力、处置能力,发挥其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重要服务窗口作用,切实保障百姓食品安全"最后一公里"。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多途径、多形式,广泛宣传和报道基层卫生机构食品安全示范工作创建,提高各部门、行业、单位以及社会公众的知晓率,大力营造全社会广泛支持、积极参与的创建氛围。

(四)强化督导考核。将创建工作纳入各镇、各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创建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镇、各相关部门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重视不够、创建不力的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涉事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政策解读:http://www.xyx.gov.cn/Content-20177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