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中心 | 手机版 | 繁体 本站支持IPV6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名称: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CD-xzfzfbgs-zfbwj-zfbwj-2019-0846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7月26日 文号: 旬政办发〔2019〕56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7-16 10:21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旬阳县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2日   

旬阳县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9〕1号)要求,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结合旬阳县实际情况,现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自即日起对《安康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中确定县级实施的2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三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逐步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实现全覆盖,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便利。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证照分离”改革方式,加强审批事项改革落实。此次全县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国的第一批涉及县级的26项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三种方式进行管理。一是实行告知承诺(5项)。对“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等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二是优化准入服务(20项)。对“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等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审批,优化准入服务。三是审批改为备案(1项)。对“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的经营许可事项,参照《陕西省审改办 陕西省自贸办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陕审改办发〔2018〕1号)精神,由省级职能部门协调县级政府相关部门决定采用审批改为备案的改革方式。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在“证照分离”改革过程中,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审批后的市场主体在经营过程中的持续状态承担监管责任,加强对取消行政审批、审批改为备案以及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后的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和“自由落体”,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综合执法改革,实现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常态化,进一步推进联合执法。建立统一“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子以限制或者禁入。探索对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产品、新业态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着力为新动能成长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强化企业的市场秩序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更好发挥专业服务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市场秩序治理,逐步构建完善多元共治格局。

(三)加快推进信息归集共享。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合(陕西)、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陕西省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系统,实现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相关信用信息、违法违规信息归集共享和业务协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合(陕西)将市场主体相关登记信息及时推送告知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对于按规定办理的备案、后置审批事项,要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信用中国(陕西)”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向社会公示。

(四)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通过“证照分离”改革,有效区分“证”“照”功能,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真正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

三、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意义,加强统筹协调,压实责任,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紧盯重点环节,夯实责任主体,细化分解任务,建立协同机制,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与商事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对针对由县级部门实施的26项许可项目逐一制定优化审批和强化监管的具体工作方案和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审批方式透明公开和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有效。同时为及时掌握各相关部门“证照分离”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工作落实,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改革信息报送工作,并于每月28日前将“证照分离”相关信息报送至市场监管局(电话:7206133,邮箱:530247637qq.com),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镇、各相关部门要通过电视、报刊、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对“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政策措施进行宣传解读,扩大各项改革政策的知晓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狠抓落实,严格责任考核。各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县部署要求,将此项工作纳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改革工作考核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改革任务落实,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推进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加强对“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抓落实有力有效的,适时予以表彰;对未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的,要严肃问责。

附件:第一批推开“证照分离”县级改革的具体事项表

政策解读:http://www.xyx.gov.cn/Content-20186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