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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名称: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CD-xzfzfbgs-zfbwj-zfbwj-2018-0676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7月17日 文号: 旬政办发〔2018〕85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07-17 10:20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旬阳县推进普惠金融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   

旬阳县推进普惠金融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县普惠金融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增进民生福祉为目的,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完善基础金融服务与改进重点领域金融服务相结合、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不断拓展普惠金融服务的广度与深度,使最广大人民群众公平分享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起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提升人民群众金融服务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特别是要让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残疾人、老年人等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使我县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居于全省县域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多元化广覆盖的机构体系

1.充分发挥各类银行机构作用。鼓励政策性银行加大对农业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环境整治、水利建设、农村公路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信贷支持,探索农发重点建设基金与商业贷款配套服务模式。支持农业银行完善“三农事业部”的管理和运行,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支持邮政储蓄银行稳步发展小额涉农贷款业务,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推动建设银行设立旬阳支行,为科技企业提供标准化金融服务。鼓励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强化小微金融、创业金融、“三农”金融、消费金融特色服务,实施小微企业贷款技术提升工程,改进小微企业贷款技术。鼓励农商行以批发资金转贷形式与政策性银行合作,降低小微贷款成本。

2.探索和规范发展各类新型金融机构和组织。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融资渠道接入征信系统。促进互联网金融组织规范健康发展,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降低市场风险和道德风险。

3.发挥保险公司保障作用。积极支持保险公司与政府和银行合作,为科技企业、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进行风险保险。支持辖区内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相对稳定,对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实施大灾保险。鼓励保险机构持续加大对农村保险服务网点的资金、人力和技术投入。

(二)积极创新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

1.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金融机构大力发展智能工业金融、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文化金融、养老金融、大健康产业金融。

2.围绕支持转型升级开展信贷产品创新。按照“政府主导、银行授信、保险增信、风险共担”的原则建立各类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建立政府、银行、担保、保险风险分担机制,定向为智能制造、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等高端产业增信,满足实体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的融资需求。

3.围绕服务“三农”开展信贷产品创新。鼓励引导金融机构要配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对物流、中药材、新型建材等配套设施的信贷支持。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推广“惠农贷”信贷产品,完善政、银、保风险分担机制。全面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积极探索农村资产处置模式。推行金融扶贫主办银行制度,助推精准扶贫,全力支持对经济薄弱村的产业扶贫项目,尽最大可能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信贷需求。

4.围绕抵质押问题开展信贷产品创新。围绕企业抵质押资源不足问题开展信贷产品创新。筹备成立小微企业、科技企业、创业就业等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增信。银行机构围绕预付账款(提货权)、应收账款、项目收益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动产质押资源开发信贷产品,积极探索订单融资模式。鼓励银行依托大数据开发各类信用贷款产品,适当降低抵押担保条件,逐步提高信用贷款比例。积极引导企业联盟投资建立互助担保资金。

5.有效发挥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加大企业上市支持与培育力度。引导金融机构主动为企业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跨境融资等直接融资提供服务,推动发展各类创新金融工具,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要积极开展资产证券化试点。

(三)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薄弱环节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机构网点布局,新增网点重点向社区和集中居住的行政村布局。加强无障碍服务建设,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服务。实施农村综合金融服务站提档升级工程,为村民提供小额现金取款、POS转账、水电缴费、硬币兑换服务、金融宣传等综合性金融服务。

2.加快普惠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建设运行旬阳县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政务信息与金融信息互联互通。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引进信用评级机构,开展信用评级,为中小企业增信。进一步完善阳光金融工程信息数据库,建立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健全农民信用档案,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信,为精准扶贫提供信息支撑。组织开展信用镇、信用村创建。

3.建立普惠金融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开展普惠金融指标体系研究,整合、甄选目前有关部门涉及普惠金融管理数据,设计形成包括普惠金融可得情况、使用情况、服务质量的地方统计指标体系,用于统计、分析和反映各镇、各机构普惠金融发展状况。

(四)完善普惠金融法规制度体系

1.加快建立发展普惠金融基本制度。逐步建立土地(林地、水面)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财产权益的确权、登记、颁证、流转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完善普惠金融工作相关制度,明确对各类金融新业态、新机构的监管责任。

2.加快建立普惠金融服务制度规范。研究探索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有关制度,完善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探索建立金融纠纷诉前调解机制。

3.加快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组织金融监管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开展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制定针对农民和城镇低收入人群的金融服务最低标准,出台贫困、低收入人口金融服务费用减免办法,保障并改善特殊消费者群体金融服务权益。

(五)强化对普惠金融的政策引导

1.强化货币金融政策的激励引导。建立和完善绿色信贷机制。将各银行机构推进普惠金融工作情况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作为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调剂、宏观审慎管理指标参数调整、相关金融债券发行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依据,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更多地将新增或者盘活的信贷资源配置到小微企业和“三农”等领域。

2.强化财政政策的激励引导。县级财政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财政奖励等政策措施,激励和引导各类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科技、就业、精准扶贫等领域的支持。

(六)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检查,明确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及时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维护金融市场运行秩序。畅通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监管部门、仲裁、诉讼等金融消费争议解决渠道,探索建立非诉第三方纠纷解决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由县金融办牵头,县经贸、民政、财政、法院、残联、人行旬阳支行等单位配合,建立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制订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推进方案实施和相关政策落实,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二)开展监测评估。人行旬阳支行牵头开展普惠金融专项调查和统计,全面掌握普惠金融服务基础数据和信息。建立评估考核体系,形成动态评估机制。对普惠金融发展情况进行评价,督促各金融机构根据评价情况改进服务工作。

(三)强化考核激励。由县金融办牵头,制定推进普惠金融工作专项考核奖励办法,每年评选出一批金融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