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中心 | 手机版 | 繁体 本站支持IPV6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

名称: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
索引号: CD-xzfzfbgs-zfbwj-zfbwj-2018-0640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4月04日 文号: 旬政办发〔2018〕25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03-18 16:03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94号)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安政办发〔2018〕2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当前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是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重要举措;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粮食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的基本前提。

二、工作内容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采用国家新修订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在全县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全县农村每块图斑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等,并对县城、建制镇、村庄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开展细化调查。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时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同时对土地条件(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进行调查;结合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查清各类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基于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调查成果和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形成的各类管理信息,进行耕地细化调查、批而未建的建设用地调查和农用地分等定级评价调查等专项调查;建立县级土地调查及专项数据库;在土地调查数据库和专项数据库基础上,汇总城镇和农村各类土地利用数据及专项数据,并对成果数据进行分析,编写县级第三次土地调查分析报告,制作数据成果,编制土地利用图、图集和各种专题图、图集等。

三、时间安排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

2018年1月至3月底前,做好准备工作。

2018年3月至4月底前,完成调查方案编制。

2018年5月至7月底前,组织业务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2018年8月至2019年6月底前,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2019年7月至2019年8月底前,完成全县调查成果的整理、更新。

2019年9月底以前,完成全县调查成果的审核及市级迎验。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旬阳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程海林担任组长,县国土局局长史立任副组长,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水利局、农林科技局、统计局、环保局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由县国土局局长史立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负责本辖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明确任务。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调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联系沟通,建立联络员制度,并根据自身职能和业务范围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成果。对调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会商重大技术问题并与市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联系沟通。县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调查业务指导和检查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项目招标工作,负责制作、收集城镇村航空摄影数据,实施本县辖区内农村土地调查、城镇村内部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会同县统计局做好数据统计及分析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协调调查经费和物资保障工作;县民政、住建、环保、水利、农林科技等部门负责配合做好民政划界、城市边界划定、生态红线、湿地保护、各类林地、自然水域及农牧业用地等事项的调查工作。

(三)落实经费。根据省市要求,本次土地调查经费由市、县政府按承担工作任务共同分担。县财政负责全县农村土地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和土地调查数据库、专项数据库建设等费用,将土地调查经费列入预算,统筹安排,确保调查经费按时足额到位,保证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确保质量。县国土资源局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调查队伍和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引入竞争机制,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原则,择优选择技术强、信誉好、质量高的技术协作单位。对土地调查工作实施全程监管,确保土地调查的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一致;认真落实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后期应用和管理中发现问题的,依法追责。调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依法严格保密。

(五)加强宣传。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全面深入宣传土地调查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