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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名称: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CD-xzfzfbgs-zfbwj-zfbwj-2016-0293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02月02日 文号: 旬政办发〔2016〕46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02-03 16:45

各镇人民政府,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政办发〔2015〕73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旬阳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总召集人,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市场监管局局长为召集人,县公安局、安监局、教体局、经贸局、交通局、财政局、水利局、卫计局、文广局、住建局、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人担任。

二、主要任务

联席会议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全县特种设备实施安全和节能监管,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和应急管理,并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动态,为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措施,指导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二)研究、协调解决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问题,制定和组织实施相应的对策、措施;

(三)组织对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情况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四)通报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和工作状况,适时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五)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联动和调查处理工作;

(六)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特种设备安全防范能力;

(七)加强各级、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对重大特种设备违法案件进行督办。

三、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县政府有关加强特种设备工作的意见;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有关特种设备工作的文件;组织处理需要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有关特种设备工作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督促检查各镇、各部门有关特种设备工作的落实情况;组织起草编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全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实施安全监察;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相关工作;部署特种设备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隐患的专项治理,推动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做好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事故现场秩序和安全维护;依法查处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县安监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批发)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县教体局:履行教育系统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安全检查,监督各类学校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县经贸局:负责相关工业、商贸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公路建设及养护施工单位等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费保障。

县水利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水利行业、水利系统电站、河道采砂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县卫计局:负责做好全县医疗机构加强电梯、医疗氧舱、气瓶、锅炉等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县文广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旅游景点、宾馆酒店等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强施工单位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内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土建施工工程的质量监督;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依法优先保障住宅电梯大修改造更新所需经费。

县消防大队:协助行业主管部门检查、指导、督促特种设备安全和应急救援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每半年定期召开一次全员参加的联席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联席会议。

(二)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各项任务的组织协调、沟通和实施,并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全县联席会议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全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落实好联席会议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

(四)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本部门涉及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会议议题,并积极参加联席会议,主动解决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的特种设备安全问题。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并认真执行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