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生猪屠宰暨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名称: |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生猪屠宰暨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CD-xzfzfbgs-zfbwj-zfbwj-2016-0283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年12月28日 | 文号: | 旬政办发〔2015〕202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5-12-29 08:25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旬阳县生猪屠宰暨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
旬阳县生猪屠宰暨畜产品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双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及时消除畜产品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县政府决定近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猪屠宰管理暨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目标
针对当前我县生猪屠宰暨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精力进行整顿治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添加“瘦肉精”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建立健全生猪屠宰依法、规范、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二、整治内容
本次生猪屠宰管理暨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县农林科技局牵头,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各镇组织抓好落实。整治重点是:
(一)落实屠宰主体责任。督促屠宰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切实做到屠宰全过程痕迹化管理,确保监管不留死角。
(二)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对生猪屠宰环节注水或注入“瘦肉精”等违法添加物质进行全面抽检、排查、快速筛查,对违法行为严查重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把屠宰检疫关口。严禁病死或死因不明生猪、检疫不合格生猪进场屠宰;严防未经检验或检疫不合格、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确保出场肉品安全。
(四)打击屠宰违法行为。对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重点集镇、肉品加工集中区域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域,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销售和屠宰病死猪、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取缔一批生猪私屠滥宰窝点。对查获的违法线索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将违法生猪屠宰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列入辖区内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适时向社会和媒体公布查办的生猪屠宰违法犯罪典型案例,震慑不法分子。
(五)加强肉品市场监管。加大对各类经营肉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巡查力度,及时查处销售证章不全肉品、无证无照经营肉品行为,监督肉品经营商贩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证章不全、来源不明、质量无保障的问题肉品流入市场。
三、工作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12月28日-2016年1月31日)。县镇要加大生猪屠宰暨畜产品领域监管监察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捣毁私屠滥宰窝点,打击制售、使用不合格肉品的违法行为;对重大案件深挖彻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总结巩固阶段(2016年2月1日-3月5日)。在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生猪屠宰暨畜产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确保春节期间生猪屠宰暨畜产品安全不出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各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深刻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夯实工作责任,集中精力抓好专项整治行动任务落实,确保全县生猪屠宰暨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凝聚工作合力。县农林科技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负责生猪养殖和屠宰检疫环节监管,严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品出场;负责屠宰环节监管,严厉整治私屠滥宰行为;强化生猪屠宰企业许可管理,严格屠宰企业准入标准;加强生猪屠宰加工环节监管,完善记录台账、健全索票索证制度;牵头组织开展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专项行动,捣毁取缔私屠滥宰窝点,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猪肉产品流通环节监管,加大市场巡查和执法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厉查处销售证章不全、无证无照经营肉品等违法行为;监督鲜肉、肉制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确保市场销售肉品达到检疫检验合格标准。公安部门负责对生猪屠宰暨畜产品安全整治期间的暴力抗法、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私屠滥宰行为屡教不改造成恶劣后果的,予以依法严惩。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农林科技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抽调3人,组成三个联合执法工作组,分片区开展联合执法,督促指导各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陕西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电视、网站等平台及时反映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典型案例,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打击危害畜产品质量安全行为的舆论氛围。各镇要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每周五上午9时前将本周工作进展情况,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1月25日前将生猪屠宰暨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徐永安 联系电话:7202446
电子邮箱:642248845@qq.com
附件:旬阳县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汇总表
旬阳县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项目 |
检查场所数(个/次) |
出动执法人员(人) |
开展监督检查(次) |
受理举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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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挖一批生猪 屠宰违法线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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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一次企业主体责任宣传教育 |
发放宣传材料(万份) |
开展专项培训(次) |
参训人员(人) |
签订责任书(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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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一次多部门 联合执法 |
开展联合执法(次) |
参与联合执法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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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一批违禁物质 |
抽检样品(个) |
确证疑似阳性样品(个) |
处理动物产品(吨) |
移送公安机关(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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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一批 私屠滥宰窝点 |
捣毁私屠滥宰窝点(个) |
查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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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起) |
结案(起) |
移交(起) |
涉案人数(人) |
查扣产品(吨) |
货值金额 (万元) |
逮捕人数(人) |
案值5万元以上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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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数(起) |
货值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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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一批违法企业、 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
曝光违法企业(个) |
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企业(个) |
向农业农村部报送违法企业信息(次) |
向社会和媒体公布查办的典型案例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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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一批长效机制 |
修订、完善监管规章制度(个/次) |
通报辖区内好的经验和做法(次) |
开展督查督导(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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