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三留守人员调查摸底的通知
名称: |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三留守人员调查摸底的通知 | ||
索引号: | CD-xzfzfbgs-zfbwj-zfbwj-2015-0199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年07月29日 | 文号: | 旬政办发〔2015〕129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5-07-30 10:43 |
各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对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学、养、帮、爱”方面的关爱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掌握我县留守人员的基本情况,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三留守”人员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本次调查从2015年7月30日开始,到8月15日结束。各镇务必于8月13日前将调查摸底汇总表报县老龄办,电话7212523。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调查摸底工作任务或调查不实、不准、质量不高的镇,县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调查摸底结束后,县民政局将组织力量对各镇上报名单进行抽查核实,一旦发现问题,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调查对象
1、在本县生活,子女均在县外务工或创业半年以上留守在家的60周岁以上老人;2、丈夫在县外务工或创业半年以上留守在家妇女;3、父母均在县外务工或创业半年以上留守在家的儿童(以下简称“三留守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关爱“三留守”人员是深入联系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大事,是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十五次全委会议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具体体现。县政府已将“三留守人员”服务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任务考评内容,大力推进。各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事求是,认真对待,扎实工作,细致调查,确保调查摸底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镇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三留守”人员调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落实专人负责,迅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
(三)严肃纪律,实事求是。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从严从实搞好调查摸底工作。按照认定对象范围镇村干部务必与每位留守人员见面,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逐户调查,分类建档,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准确,严禁闭门造车、道听途说。要把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家庭生活困难、监护人缺失、事实上无人抚养、残障等留守儿童及年事已高、独自生活的留守老人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调查摸底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做名额限制。要建立调查人员、镇分管领导、镇主要领导签字的责任负责制,严把关键环节,避免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旦出现问题,将实行责任倒查。
附:1、旬阳县“三留守”人员调查摸底汇总表;
2、旬阳县农村留守老人情况调查摸底表;
3、旬阳县农村留守妇女情况调查摸底表;
4、旬阳县农村留守儿童信息调查统计表。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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