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雷启平同志任旬阳县副县长的决定
名称: | 旬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雷启平同志任旬阳县副县长的决定 | ||
索引号: | CD-xzfzfbgs-rsxx-rsxx-2015-0182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年05月05日 | 文号: |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5-05-06 08:25 |
(2015年5月5日旬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旬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
雷启平同志任旬阳县副县长。
旬阳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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