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县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相关工作的通知
名称: |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县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相关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CD-xzfzfbgs-zfbwj-zfbwj-2014-0060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4年10月28日 | 文号: | 旬政办发〔2014〕145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4-10-14 15:53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残疾人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基础管理工作,全面掌握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服务需求,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相关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14]102号)精神,现就做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以下简称“专项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残疾人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努力加强残疾人事业基础管理工作,摸清核实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服务需求,为扎实推进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制定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实现残疾人基本状况的信息化动态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二、调查内容
按照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要求,紧紧围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开展专项调查,重点了解各类残疾人在生活救助、社会保障、康复服务、辅具服务、接受教育、就业帮扶、托养照料、扶贫开发、住房保障、无障碍改造、权益维护等方面的现有服务状况、托底服务需求等内容。调查表由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委托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办公室统一设计。
三、调查对象
专项调查对象为在全县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登记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以及在数据库中登记而暂未持证的疑似残疾儿童。
四、调查安排
以2015年1月1日0时为调查标准时点,确定被调查残疾人的基本数量、类别等情况。调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准备阶段(2014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做好专项调查的各项基础准备工作,包括核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制定调查实施方案和调查表、信息系统设计、开展人员培训、落实相关保障措施等。
调查阶段(20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以镇为单位开展调查登记、数据录入、初步统计分析等工作,组织专家开展业务指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对口联系副主任、县残联理事长任副组长,县统计局、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县人口计生局等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旬阳县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全县专项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残联,负责制定专项调查工作有关方案、文件,具体组织实施专项调查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协调。
各镇比照县上成立专项调查领导小组,建立专项调查工作办公室,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专项调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保障调查经费。县财政局应根据调查工作需要,将调查经费列入县级预算予以保障。
(三)充分利用基层和社会力量。专项调查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的作用,调动残疾人专职委员、民政干部、乡村医生、社区(村)干部及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积极参与,统一组织,形成合力,做好专项调查工作。
(四)密切联系群众。在专项调查过程中,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贫困残疾人户的走访慰问工作,关心他们的生活,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群众身边。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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