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度旬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俱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
名称: | 关于印发2012年度旬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俱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 | ||
索引号: | CD-xyxzfcgzx-zfgc-cgfg-cggg-2013-0017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2年01月11日 | 文号: |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2-01-11 14:53 |
旬财发[2011] 297号
关于印发2012年度旬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俱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协议供货供应商:
为提高采购效率,节约采购成本,根据《政府采购法》、《旬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县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办公家俱中标产品、优惠比率和供应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公家俱协议供货有效期限
本次办公家俱协议供货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限一年。
二、办公家俱协议供货的日常管理
办公家俱协议供货日常管理请遵照旬财发(2008)281号《旬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在协议供货期内采购单位实际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协议供货价格。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进行采购,未经批准,不得在协议供货品牌及供应商范围之外采购办公家俱,县财政局将不定期对办公家俱协议采购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或处罚。
各协议供货供应商必须及时向县政府采购中心报送协议供货单,以便政府采购部门及时审核。各协议供货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提供非自己中标品牌的产品,财政局将对不遵守协议供货制度的供应商进行严厉处罚。
三、具体协议供货项目、品牌、优惠率以及协议供货供应商附后。相关信息也可登陆旬阳政府网查询。
各单位、各协议供货供应商对在办公家俱协议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反映。
旬 阳 县 财 政 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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