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旬阳县40所中小学餐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
名称: | 关于旬阳县40所中小学餐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 | ||
索引号: | CD-xyxzfcgzx-zfgc-cggg-cggg-2013-0167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2年08月27日 | 文号: |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2-08-27 17:45 |
各报名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旬阳县40中所小学餐饮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作以下补充说明。
1、40所中小学餐饮设备采购项目预算200万元,为确保产品质量,各投标公司报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5%(含5%),否则视为废标。
2、在保证产品质量前提下,达到或超过原招标文件所注明品牌质量规格要求的其它品牌产品均可纳入采购范围。
3、在所有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在三周内将95%货款支付给中标供应商,余款作为质保金,如无质量及售后服务方面问题,余额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半年内付清。
以上条款为补充说明,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联系人: 谭先生 联系电话: 0915-7202395 13700253196
旬阳县教育体育局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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