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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医院微量元素分析仪采购公告

名称: 旬阳县医院微量元素分析仪采购公告
索引号: CD-xyxzfcgzx-zfgc-cggg-cggg-2013-0131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1年07月27日 文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1-07-27 08:38

 

旬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旬阳县医院委托,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微量元素分析仪一台。(贵阳彩月牌)含配套试剂、标准液、质控液等。
2、文件编号:XYZFCG2011XJCG03
3、采购方式:询价
4、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报名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参与采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报名参与采购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报名时,请携带以上要求的原件(缺一不可)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报价。
6、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7月27日至2011年8月3日(每天8:00-11:00,下午15:00-17:00时,节假日顺延)。
地点:旬阳县财政局老楼三楼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7、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召开采购会议时间/地点
    间:暂定2011年8月9日上午9:00时
    点:旬阳县财政局老楼三楼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张玲,电话0915-7222213
 
                           旬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