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公开选聘我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的通知
名称: | 关于转发《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公开选聘我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的通知 | ||
索引号: | CD-xyxzfcgzx-zfgc-cggg-cggg-2013-0062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0年01月07日 | 文号: |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0-01-07 16:27 |
县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公开选聘我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大力支持,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报名,并将专家候选人相关材料于2010年3月底交报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由政府采购管理股集中统一上报市财政局审批入库。
联系电话:(0915)7222213,联系人:张玲
旬阳县财政局
2009年11月18日
安康市财政局
关于公开选聘我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区)财政局:
为建立我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规范我市政府采购行,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监察部下发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03]119号)及安财采管[2009]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公开选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的范围
鉴于我县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县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由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具体从以下专业领域中,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中选定:
(一)货物类
1、电器设备:(1)电视机(2)空气调节设备(3)摄影摄像器材(4)其他电器设备
2、办公自动化设备:(1)计算机(2)打印机(3)复印机(4)速印机(5)扫描仪(6)投影机(7)传真机(8)碎纸机(9)其他设备
3、家具:(1)办公家具(2)其他家具
4、建筑装饰材料:(1)水泥(2)木材(3)金属材料(4)玻璃(5)其他建筑装饰材料
5、物资:(1)救灾救济物资(2)防汛物资(3)抗灾物资(4)农用物资
6、专用材料:(1)药品及医疗耗材(2)图书资料(3)胶片资料(4)录音录像带光盘(5)应用软件
7、专用设备:(1)通讯设备(2)网络设备(3)医疗设备、器械(4)交通管理设备(5)消防设备(6)农用机械设备(7)警用设备(8)广播电视、影像设备、灯光音响设备、舞台设备(9)体育设备(10)电梯锅炉设备(11)教学设备(12)实验设备(13)其它设备
8、交通工具:(1)轿车(2)越野汽车(3)旅行车(4)载客汽车(5)专用汽车等
(二)工程类
1、建筑物
2、环保绿化工程;(1)污水处理工程(2)园林绿化工程(3)天然林防护工程
3、交通运输工程
4、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三)服务类
1、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服务及各类物业管理服务
2、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开发:办公、教学、科研、医疗等软件开发、设计和安装等
3、车辆保险、车辆维修、印刷
4、业务培训
二、评审专家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中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三)热爱社会公益事业,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胜任政府采购评标工作。
(四)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熟悉电脑操作,能够参加政府采购评标活动。
三、评审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二)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四)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二)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不包括本条第四款内容);
(三)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四)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评审专家征集方式
评审专家候选人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通过公开征聘、所在单位或本行业其他专家推荐以及自我推荐的方式产生。推荐评审专家候选人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被推荐人(或自荐人)个人简历;
(二)被推荐人(或自荐人)个人身份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三)被推荐人(或自荐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经本人所在单位或相关行业组织推荐的,需出具推荐意见。
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负责对评审专家资格进行初审,审核过程及结果作出书面记录并存档备查,对初审具备相应资格的专家,报市财政局复审合格后,颁发证书,同时纳入市、县两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实行资源共享。评审专家如果联系电话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不再继续参与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应及时与我们联系,以方便工作。
五、报送资料时间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实行常年征集。请各相关单位大力支持,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报名,并将有关材料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由政府采购管理股集中统一上报市财政局审批入库。
联系电话:(0915)7222213 联系人:张玲
附件《旬阳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登记表》
旬 阳 县 财 政 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旬阳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登记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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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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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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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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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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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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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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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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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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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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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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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取
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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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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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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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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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年到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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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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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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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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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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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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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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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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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主要说明从事专业及变动情况(简述熟悉的专业和主要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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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家类型(请写明编号和具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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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或参与评审(评标)的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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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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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意见:
年 月 日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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