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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公开招录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名称: 旬阳县公开招录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索引号: CD-xzfzfbgs-xzfwj-zfwj-2013-0057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5年07月27日 文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05-07-27 10:47

为切实加强人事计划管理,全面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凡进必考”制度的落实,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旬阳县200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方案〉的通知》,决定从2004年以前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中招录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经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录名额
本次为乡镇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棕溪镇、神河镇、小河镇、公馆乡、红军乡、桐木乡、仁河口乡、石门乡、铜钱关乡、张坪乡等十个乡镇各1名。
二、招考对象
已在县人劳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了报到手续的旬阳籍2004年前未就业的计划内统招的非师范、非卫生类大中专毕业生,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的,均可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可持毕业证、求职登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8月5日至6日在旬阳饭店(干部招待所)报名。报名截止6日下午6时,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交两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报名费80元。
经资格审查合格,凭本人身份证于8月13日至14日在县人劳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所属的职介所(祝尔慷大道社保局旁)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及内容
1、考试时间:8月20日上午9:00—11:30
2、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申论及公共基础知识。
五、录聘用及管理
依据招录计划,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初录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人劳局和相关单位进行政审,凡在公安机关有违法违纪记录的或组织参与违规上访无理取闹的,不予录用。录取到最后一名成绩有并列的,一并录取。
录用名单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被录用人员成绩高低,按照棕溪镇、神河镇、小河镇、公馆乡、红军乡、桐木乡、仁河口乡、石门乡、铜钱关乡、张坪乡的顺序分配到乡镇,由乡镇按专业对口原则分配到所属事业单位合适岗位工作。正式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者,视为自动放弃。
被录用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人劳部门举办的岗前培训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正式录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见习期(一年)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订《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聘用合同》。见习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签订正式聘用合同,送人劳局鉴证备案。见习聘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可终止合同或延长见习期。见习期及转正定级后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工作后工资政策执行。
六、监督检查
考试的命题、试卷的运送、保管及阅卷、复查、登分、录用等环节均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成绩形成后即向社会公示。考试成绩以纪检监察人员签字认可公布的分数为准,不再接待查卷。
咨询电话:7204691 7202938
监督电话:7202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