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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城镇街路巷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实施方案

名称: 旬阳县城镇街路巷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CD-xzfzfbgs-xzfwj-zfwj-2013-0022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5年03月17日 文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05-03-17 09:05

旬阳县城镇街路巷标准地名标志
  设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镇地名标志的设置工作,加快全县地名标准化建设进程,根据《地名标牌城乡》国家标准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市设置标准地名标志工作的通知》(安政办[2004]88号)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城镇设标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城镇地名标志包括街、路、巷牌,以及居民住宅小区、楼(单元)、门(户)等具有地名意义的标牌。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地名标志,使城市地名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实现地名标准化,对于促进地名管理尽快与国际接轨,为全县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文明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我县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城镇地名标志,不仅有利于城镇社会行政管理,方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而且,对于健全城市功能、塑造城市形象,推进城市化进程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二、城镇设标工作的原则和任务
  此次城镇设置街、路、巷标志工作,本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即按照“先主、次干道,后一般街、巷”的顺序对县城区街、路、巷牌以及居民住宅小区、楼(单元)、门(户)等具有地名意义的方位设置标牌。街、路、巷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应于2005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并接受省、市检查。
  三、方法步骤
  (一)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在2005年2月底前完成县城区内地名标志设置情况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城区街、路、巷的布局和地名标牌的使用状况,确定清理、更换和设置地名标牌的制式、数量,制定城区街、路、巷的地名命名方案,规划设计标牌制作,预算工作经费。2005年3月开始埋设城区街、路、巷的地名标识牌。2005年4月底组织相关部门自查验收,迎接省、市检查。
  (二)坚持标准,注重质量。本次设置的地名标牌,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gb17733—1999《地名标牌 城乡》国家强制标准执行。街、路、巷标牌支架的规格、高度、选材、式样、价格,由县城镇设置标准地名标志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交县政府采购中心按国家标准质量,在有生产资质企业采办。厂家交付的标牌产品,应由县民政、城建、技术监督部门联合验收后,再组织埋设。标牌埋设方位,既要本着与城市规划、市容建筑相协调的原则,又要注重视觉醒目、方便群众的原则,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目的。
  (三)加强领导,夯实责任。为确保我县城区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县上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财政局、民政局、城建局、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质监局、国土资源局、文化旅游局、邮政局、物价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城镇设置标准地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县城区设标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是:政府办负责城镇设置标准地名工作的指导与协调;财政局负责设标资金预算审定和安排;民政局负责设标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工作,城区标准化地名设标、门牌编码方案的制定工作,以及标识牌的制作、安装工作;城建局负责搞好城区街道路巷标准地名标志的具体设置、管理、维护工作;公安局负责门(楼)牌的规范化设置、变更与管理工作;工商局负责街巷户外招牌、广告用地名的清理、标准化治理工作;质监局负责标牌的制样质量验收把关工作。其他成员单位也要密切配合,搞好协调服务,减免有关收费,共同努力把这项便民利民的工程组织实施好。